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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轮换工、农民合同制工劳动合同书
发布日期:2012-04-04    作者:柴建民律师
农民轮换工、农民合同制工劳动合同书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
  单位所有制性质: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乙方(工人)姓名: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
  ____________(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招用____________为农民轮换(农民合同制)工人。为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或熟练期____________个月。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即终止执行。
  
  二、生产(工作)任务:
  1.在合同期内,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到____________车间(部门)从事____________生产(工作)。
  2.甲方对乙方应完成的生产、工作任务,需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提出如下要求: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遵照国家有关本行业职工的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改善劳动环境,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并负责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培训,特殊工种需要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
  
  四、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和政治待遇:
  1.乙方在试用期或熟练期内的工资待遇与同工种固定工相同;试用期或熟练期满后的工资待遇,高于本单位固定工。定为____________级____________元。奖金及各种津贴、补贴均与固定工相同。合同期满或经甲、乙双方同意,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按乙方工作年限(农民轮换工年出勤满250个工作日、农民合同制工人年出勤满270个工作日)每满一年由甲方加发一个月本人标准工资。
  2.乙方的劳保用品、福利待遇、生活补贴等与甲方同工种固定工的标准相同。
  3.乙方工作满一年以上需要探亲,可享受15天(包括路程在内)的探亲假待遇,工资照发,路费报销。
  4.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负伤、致残、死亡的待遇,按下列规定处理:
  (1)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工医疗期以三个月为限,医疗费和停工医疗期间的生活待遇与固定工相同。病愈后不能继续从事原工作的,或停工医疗到期尚未痊愈的,甲方可解除合同。因停工医疗到期尚未痊愈被解除合同的,企业发给两个月本人原标准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2)乙方因工负伤,由企业给予免费医疗,并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原标准工资的生活费。医疗终结(一般以六个月为限),经医院证明,并经甲方所在地的市、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其他工作的,由乙方户口所在地的县或乡送回原所在村安置,由甲方按有关政策规定发给因工致残抚恤费。
  (3)乙方非因公死亡,甲方一次发给两个月本企业平均工资的丧葬补助费,并发给其供养直系亲属三个月本人原标准工资的救济费。
  (4)乙方因工死亡或因工致残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回乡安置后死亡的,由甲方一次发给三个月本单位平均工资的丧葬补助费。并按月发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至受供养者失去受供养条件时止。
  (5)乙方患病的医疗和生活待遇,按照甲方固定工的办法处理。
  5.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是职工队伍的一部分,政治上应与甲方固定工一视同仁。
  
  五、合同的解除:
  (一)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经教育无效的;
  3.乙方触犯法律被劳动教养、判刑的;
  4.甲方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整顿期间的。
  (二)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经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工人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乙方经甲方同意,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的。
  
  六、劳动纪律和奖惩: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用工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和生产操作规程,保证完成生产任务;
  2.乙方对国家、企业作出贡献或违反劳动纪律、国家政策法令,甲方亦比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企业规章,给予乙方奖励和惩处。
  
  七、户口、粮食关系: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农民身份不变,户口、粮食关系不转。
  
  八、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终止和解除。其中一方确有适当理由需要解除合同时,必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征求对方同意。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或不履行本合同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必须给予赔偿。
  
  十一、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有争议,任何一方有权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市(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乙方所在乡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鉴证人:签章         鉴证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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