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1、已办理进京施工备案;
2、已与发包人签订承包合同;
3、已建立施工管理、作业人员劳务档案。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施工管理、作业人员的身份证号、职业资格证书号、劳动合同编号以及业绩和信用等资料。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对准予备案的,办理完毕后发给外地施工队伍(人员)来京备案通知书,并及时向申请人送达。
2、对不予备案的,即时制作行政管理事项办理结果通知书,写明理由和申请人享有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将行政管理事项办理结果通知书和申请材料及时退回申请人。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即时
2、收费标准:本行政管理事项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北京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
2、办公地址:宣武区广安门南街甲68号
3、乘车路线:10路、56路、716路、626路南菜园站下
4、联系电话:83532272
5、监督电话:63987624
6、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0-5:00
7、网址://www.bjj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