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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4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0014C019
事项名称: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服务对象: 法人
办理依据: 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28号令)
收费标准: 本事项不收费
办理时限: 45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 市建委施工安全管理处
办公地址: 宣武区广莲路5号西区办公楼2层
乘车路线: 802路、52路、21路、320路、827路北京西站下
联系电话: 63982536、63985792
监督电话: 63987624
相关网址: //www.bjjs.gov.cn
备注: 含中央在京的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核发

 
办理程序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6、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
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8、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10、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11、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

(一)申报材料: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各企业可登录www.bjjs.gov.cn网站,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中下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文件及操作规程目录。
(1)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应根据本企业机构设置情况制定,可参照下列岗位设定)
a、企业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法定代表人、经理、安全生产副经理、总工、总会计师、项目经理、工长、技术员、工程质检员、安全员、班组长等。
b、企业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计划部门、技术质量部门、安全部门、设备部门、劳动部门、教育部门、保卫消防部门、材料部门、财务部门、行政卫生部门等。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文件:
a、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b、安全检查制度;
c、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等。
(3)操作规程:本企业施工主要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目录。
4、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5、安全管理机构: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规定的文件(包括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的任命书)。
6、安全培训及考核:本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将本年度安全考核情况填入附表1。
7、工伤保险、工程意外伤害保险:提供本企业人员(含合同工、临时工)的“北京市企业缴纳工伤保险协议书”、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凭证的复印件。
8、塔式起重机检测记录:本企业自有塔式起重机检测的汇总表,样式见附表2。
9、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措施包括: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
(2)个人防护措施;
(3)安全检查措施。(针对本企业施工特点,对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例如由防水作业和地下管道有毒气体作业引起的职业中毒、水泥粉尘在封闭环境及电焊作业引起的尘肺等)。
10、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根据本企业特点详细列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1)高度超过20米的大型脚手架;附着式整体提升脚手架;悬挑脚手架;吊蓝架;6.5米高的满堂红脚手架;
(2)深度超过1.5米的沟槽和深度超过5米的基坑土方开挖施工作业(含人工扩孔桩作业);
(3)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安装、顶升、拆除作业;
(4)起重吊装作业;
(5)装饰工程的消防安全;
(6)地下暗挖作业;
(7)盾构作业;
(8)爆破、拆除作业。
1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提供公司级的应急救援预案。预案包括: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与职责;突发事故的报告与应急救援的启动程序;应急救援组织人员名单;救援的器材、设备等。
(二)注意事项:

1、以上材料中所需的执照及证件的复印件,均须验原件。申请材料中的1至11内容,均用A4纸进行打印和复印,并按顺序装订成册。申请材料须提供光盘或软盘。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对准予行政许可的,制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和资质证书,并在向申请人送达。 
2、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制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写明理由和申请人享有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将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和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3、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后,将许可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按要求归档,并定期公示行政许可决定。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45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市建委施工安全管理处
2、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莲路5号
3、乘车路线:802路、52路、21路、320路、827路北京西站下
4、联系电话:63982536、63985792   
5、监督电话:63987624
6、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0-5:00
7、网址://www.bjjs.gov.cn

相关表格下载

本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情况汇总表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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