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号: | 0037C043-13 |
事项名称: | 医疗机构调剂制剂批准 |
服务对象: | 法人 |
办理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第二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0号第二十四条) 3、《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0号第二十六条至第二十九条)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不含送达时间) |
办理机构: | 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大厅 |
办公地址: | 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B座1层 |
乘车路线: | 118路、392路、748路、701路:二里沟东口 |
联系电话: | 83979426、83979427、83979465 |
监督电话: | 83979446 |
相关网址: | //bjda.gov.cn |
备注: |
办事程序
医疗机构调剂制剂批准 |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二、申请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四、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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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许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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