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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复核检验(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2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0030B005-14
事项名称: 新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复核检验
服务对象: 法人
办理依据:

1、《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2、《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

收费标准: 2000元/产品──《关于发布农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452号)
办理时限: 60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 北京市饲料监察所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苑路甲15号
乘车路线: 运通114路、运通108路、651路、333路、996路、362路
联系电话: 84932317、84922777
监督电话:
相关网址: //www.bjny.gov.cn/
备注:

办事程序

新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复核检验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申办人需要提交申办材料

二、申请
(一)申请资料
申办人需要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1、提交农业部受理决定书;
2、提交产品样品:每个品种需3个不同批号,每个批号3份样品,每份为检验需要量的5-10倍(固体不少于500克、液体不少于500毫升);
3、必要时提供该产品相对应的标准品或对照品;
4、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5、产品名称(通用名称和商品名称)及命名依据的说明;
6、产品的有效组分及理化性质说明;
7、产品的用途、适用范围、使用方法和添加量的说明;
8、标签、包装规格、贮存注意事项及保质期的说明;
9、提交新饲料或新饲料添加剂委托复核检验协议书。
(二)注意事项:
申办人提交复核检验的材料和样品齐全、规范、有效。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60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2000元/产品──《关于发布农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452号)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北京市饲料监察所
2、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苑路甲15号
3、乘车路线:运通114路、运通108路、651路、333路、996路、362路
4、咨询电话:84932317 、84922777
5、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6、网址: //www.bjny.gov.cn/

样表下载

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委托复核检验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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