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号: | 0009C006 |
事项名称: |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行政许可 |
服务对象: | 法人 |
办理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1988年4月1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1995年8月7日国务院批准,1995年9月4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布) 3、《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审批办法》(财政部第28号令2005年6月9日) |
收费标准: | 本项目不收费 |
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 |
办理机构: | 北京市财政局企业处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5号 |
乘车路线: | 121、37、56、603、335、336 846、850、106、206马神庙站,或乘车到航天桥,东行500米,路北("超市发"超市东侧)财政局 |
联系电话: | 88549183 |
监督电话: | |
相关网址: | //www.bjcz.gov.cn |
备注: |
办事程序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行政许可 |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二、申请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四、办理结果 五、便民提示 |
办事依据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 |
3 |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审批办法 |
样表下载
中外合作企业在合作期限内先行收回投资行政许可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