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无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申请书(申请人填写的格式文本);
2、临时活动处所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名单、基本情况及相关管理制度;
3、临时活动处所在安全、卫生、开放等方面符合举行宗教活动要求的证明;
4、宗教活动时间安排、活动计划;
5、市有关宗教团体的书面意见及主持宗教活动的教职人员任职资格证明;
6、行政许可办理机关要求并已经公示的其他材料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审核通过的,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同意文书。
2、未通过审核的,书面告知,申请材料退回。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35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事项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 北京市民族事物委员会宗教二处
2、办公地址: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广场A座10-11层
3、乘车路线:732路、716路、5路、676路、800路到
4、联系电话:65251740、83979300
5、监督电话:83979321
6、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
7、网址://www.bjethni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