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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院表示暂不会对唯冠执行破产清算
发布日期:2012-03-08    作者:孙新律师
2012年03月07日00:40新华网乌梦达我要评论(45) 字号:T|T
转播到腾讯微博深圳市中院表示暂不会对唯冠执行破产清算
新华社深圳3月6日专电(记者乌梦达)记者5日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未对唯冠执行破产清算。由于唯冠与苹果的商标诉讼仍在进行,是否裁定破产清算要待广东省高院判决后再确定。
此前有媒体报道,台湾富邦产物保险股份公司起诉深圳唯冠拖欠债务未偿还。富邦保险又于2011年6月向深圳中院申请宣告深圳唯冠破产并进行破产清算。台湾富邦产物代理律师表示,富邦保险已于今年2月20日向深圳中院发出《尽快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请求》。
深圳唯冠代理律师谢湘辉表示,唯冠和富邦保险确实存在财务纠纷,但对唯冠与苹果的IPAD商标权纠纷无影响。“如果将来IPAD商标确权成立,商标权的赔偿可以偿还唯冠所欠债务。”
有媒体称,一旦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深圳唯冠与美国苹果之间的IPAD商标权诉讼将依法中止,待法院指定的管理人接管深圳唯冠财产后,该诉讼才能继续进行。
深圳市中级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唯冠与苹果的商标诉讼尚在进行,法院认为唯冠尚不符合资不抵债、需要执行破产清算的条件,深圳市中级法院“暂时没有发布唯冠进行破产清算的可能性”。
2月29日,深圳唯冠与美国苹果公司IPAD商标纠纷案二审在广东省高院开庭审理,法院未当庭宣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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