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司法考试辅导之妨害司法罪普通罪名
发布日期:2012-03-07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妨害作证罪

  【相关法条】

  第三百零七条 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知识要点】

  1.本罪不限于发生在刑事诉讼中,在民事、经济、行政等诉讼中实施本罪行为的,也成立本罪。

  2.“证人”包括狭义的证人,还包括被害人、鉴定人等。

  3.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属于实行行为。

  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相关法条】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知识要点】

  1.“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做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包括刑事判决与裁定、民事、经济、行政等方面的判决与裁定,还包括人民法院为依法执行支付令、生效的调解书、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所作的裁定。

  2.“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是指下列情形:

  (1)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2)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3)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4)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入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5)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3.暴力抗拒人民法院执行判决、裁定,杀害、重伤执行人员的,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论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或者滥用职权,实施本罪行为,同时又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的,从一重处罚。

  【活学活用284】(2008年试卷二第17题)甲欠乙10万元久拖不还,乙向法院起诉并胜诉后,甲在履行期限内仍不归还。于是,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法院的执行人员持强制执行裁定书到甲家执行时,甲率领家人手持棍棒在门口守侯,并将试图进入室内的执行人员打成重伤。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A.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B.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C.妨害公务罪 D.故意伤害罪

  本题正确答案为D

  三、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

  【相关法条】

  第三百一十四条 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知识要点】

  本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诈骗罪(隐瞒被查封、扣押、冻结真相出卖财物的)、贪污罪等犯罪(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挪用的)存在竞合关系。

  四、破坏监管秩序罪

  【相关法条】

  第三百一十五条 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殴打监管人员的;

  (二)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的;

  (三)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

  (四)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的。

  【知识要点】

  1.主体是“依法被关押的罪犯”,仅指已决犯,不包括未决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2.监管人员指使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殴打或者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的,对监管人员的行为,认定为虐待被监管人罪。

  【活学活用285】(2007年试卷二第64题)王某担任辩护人时,编造了一份隐匿罪证的虚假证言,交给被告人陈小二的父亲陈某,让其劝说证人李某背熟后向法庭陈述,并给李某5000元好处费。陈某照此办理。李某收受5000元后,向法庭作了伪证,致使陈小二被无罪释放。后陈某给陈小二10万美元,让其逃往国外。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王某的行为构成辩护人妨害作证罪

  B.陈某劝说李某作伪证的行为构成妨害作证罪的教唆犯

  C.李某构成辩护人妨害作证罪的帮助犯

  D.陈某让陈小二逃往国外的行为构成脱逃罪的共犯

  本题正确答案为BCD.本题要点说明:陈某劝说李某作伪证的行为成立妨害作证罪的实行犯;李某成立伪证罪的实行犯;陈某让陈小二逃往国外的行为成立窝藏罪的实行犯。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