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合同履行的法律风险有哪些?广告合同履行过程中常见的法律风险:一是广告合同履行不能的风险。二是广告程序违法导致的法律风险。三是广告图像侵权的法律风险。四是虚假广告的法律风险。
一是广告合同履行不能的风险。这里除了不可抗力外,主要存在于企业请名星做形象代言人。在正常情况下,一般不会有什么问题,但当明星因某种原因导致个人形象大幅下降时,仍继续使用这样的明星形象无疑只能给企业带来负面作用。由于对于这类事件,企业在制定合同时都没有预防措施或解决条款,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只能自咽苦果。
二是广告程序违法导致的法律风险。按照《广告法》的规定,企业委托设计、制作、发布广告,应当委托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企业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介发布广告,应由其专门从事广告业务的机构办理,并依法办理兼营广告的登记。
三是广告图像侵权的法律风险。个别企业在利益驱动下,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他人肖像或美术作品做广告,结果导致侵权。
四是虚假广告的法律风险。所谓虚假广告,即广告的内容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主要表现在:对商品的性能、产地、用途、质量、价格、生产者、有效期及服务的内容、形式、质量、价格与实际不符;广告中使用的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言不真实;广告不能实事求是地传递商品或服务的信息,如有的广告所宣传的商品或者服务根本就不存在,有的商品未取得专利权但在广告中谎称取得专利权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