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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保护纠纷
发布日期:2012-03-02    作者:110网律师
当事人罗某为香港居民,二十年前委托结拜兄弟钟某在广州购买了两处宅基地且建房,由于本身为香港居民,甚少回广州照看,故房屋的照看也委托了钟某,钟某是做陶瓷生意的,于是讲一些材料堆积在罗某的宅基地房屋里,屋子门窗裹得严实,罗某托儿子过来看房屋都需要经过钟某同意才能开门。一年前,一次体检,检出自己不幸患上癌症,于是想回收两处宅基地,将其房屋出租出去,收些租金治病,想不到结拜兄弟钟某不但不念在结拜兄弟的份上,而且不顾罗某身患重病,开口要价10万元才会考虑将房屋归还。罗某儿子曾多次找过钟某,得到的答复都是,我不可能无偿帮你们照看这么多年的房子,你们必须给10万元,我才把房子还给你。罗某儿子也曾因此事报警了几次,但警方的回答也是含糊得很,无法解决根本问题。无奈之下,罗某儿子经同事介绍,找到了翁律师,接受委托后,翁律师以物权保护的案由将钟某告上了法庭,要求钟某腾空房屋,且诉求钟某以参照房管部门公布的该地段多层住宅租金标准计算近两年的租金共计12万多。钟某眼见理亏,在开庭前两日,将原本堆积货物成山的房屋腾空,无偿奉还罗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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