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号: | 0001C008 |
事项名称: |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项目申请 |
服务对象: | 法人 |
办理依据: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议》(国务院令412号) 2、《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3、《北京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试行办法》 |
收费标准: | 本项目不收费 |
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 |
办理机构: | 各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办公地址: | |
乘车路线: | |
联系电话: | |
监督电话: | |
相关网址: | //www.bjpc.gov.cn |
备注: |
办事程序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项目申请 |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办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应具备以下法定条件: 1、项目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应进行备案的企业投资项目; 2、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3、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立项登记备案申请表; 2、规划部门核发的规划意见书; 3、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需要经区县发展改革部门初审的,由项目所在地的区县发展改革部门出具关于项目备案的初审意见; 5、若是已备案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变更投资主体和主要建设内容的,应当重新备案。项目重新登记备案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 (1)投资主体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2)该项目原登记备案通知书。 6、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二)注意事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准予备案的,发给《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备案通知书》,加盖"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备案专用章"; 2、不予备案,给予书面文件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20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北京市各区县发改委 2、办公地址: 3、乘车路线: 4、联系电话: 5、监督电话: 6、办公时间: 7、网址://www.bjpc.gov.cn |
办事依据
1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 |
2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
3 | 北京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试行办法 |
样表下载
北京市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备案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