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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网友民法复习计划
发布日期:2012-02-29    文章来源:互联网
导读:司法考试网友民法复习计划。民法是司法考试的核心科目之一,一定要予以充分重视。在基础阶段的复习过程中,建议司法考试学员以了解学科知识体系和掌握学科基础知识为主,充分运用教材和老师讲义,逐步建立起自己的知识框架。如果你时间充裕,可以再做些习题,在做题过程中及时发现学习漏洞,进行查漏补缺。以下是司法考试网友的民法复习计划(不含合同法),提供给大家,仅供参考。

掌握水平:

本阶段知识点掌握水平分为五个等级:

1、了解型,不需要记忆,有一个大体认识即可

2、记忆型,要将该知识点记牢固,能够自行复述出来

3、理解型,能够理解,不要求死记硬背,能够知道其理论即可

4、理解并记忆,不仅要理解,还要记牢固运用,该知识的掌握要求能够灵活运用,建立在理解记忆的基础之上。

温馨提示:

本阶段复习计划将该学科中的重点知识点提取出来,这些知识点是在基础夯实阶段必须掌握的知识点,因此请在复习过程中按照复习计划表中提取的知识板块进行复习,对于复习计划表中没有提取的其他知识点先不要求复习,我们会将本阶段其他未提取的知识点融入到下一阶段的复习过程中,这样由点到面、由浅入深逐步掌握司法考试的考点。

民法复习任务:

第一天——第二天:

复习科目:民法

复习内容: 民法概述

重要知识点:

一、理解并记忆民法的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

2.自愿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二、民事法律关系

1.了解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

2.理解并记忆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3.理解并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

①依客体分类:财产权、人身权、综合性权利;②依相互关系分类;③主权利与从权利;④依义务范围分类:绝对权(对世权)、相对权(对人权);⑤依权能分类: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

第三天:

复习科目:民法

复习内容:民事主体

重要知识点:

一、自然人

1.理解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2.记忆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3.理解记忆自然人的住所和监护,记忆监护人的职责

4.记忆并运用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注意二者的不同点。

二、法人

1.了解法人的概念、成立条件

2.理解掌握法人的分类

3.理解记忆法人能力

4.了解法人机关

第四天:

复习科目:民法

复习内容:民事法律行为

重要知识点:

一、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1.理解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

2.了解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

3.理解并记忆民事法律行为的类型

二、理解掌握意思表示

1.了解意思表示的概念

2.理解并运用意思表示的类型

三、理解记忆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1.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

2.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

四、理解运用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1.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2.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五、理解运用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1.无效民事行为的类型

2.无效民事行为的效果

六、理解运用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1.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类型

2.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效果

七、理解运用效力未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1.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的类型

2.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的效果

注意:民事法律行为是司考中的重点,复习时需要注意

第五天:

复习科目:民法

复习内容:代理、诉讼时效

重要知识点:

一、代理的概念和类型

1.了解代理的概念、特征

2、了解代理的法律要件

3.理解记忆代理的类型

二、代理权

1.了解代理权的概念

2.理解滥用代理权的禁止

3.记忆代理权的终止

三、无权代理

1.记忆无权代理的概念

2.理解狭义的无权代理

3.理解记忆表见代理

注意:复习时重点掌握复代理、表见代理

四、诉讼时效

1.了解诉讼时效的概念、诉讼时效期间

2.理解记忆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3.理解运用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

第六天:

复习科目:民法

复习内容:物权概述

重要知识点:

一、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1.了解物权的概念

2.理解掌握物权的特征

二、理解物权的优先效力

三、物权的类型

1.理解运用物权法定主义

2.了解民法上物权的种类

四、理解运用物权的变动

1.了解物权的变动

2.理解物权的变动的原则:不动产的公示:登记;动产的公示:交付

3.理解并记忆物权变动的原因:

①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必须公示):公示作为物权变动要件;公示作为对抗第三人要件

②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无须公示)类型:判决、裁决;征收;继承;建造

4.理解物权的公示

5.理解物权的保护的方法

注意:物权变动的公示原则是高频考点

第七天:

重要知识点:

一、所有权

1.了解所有权的概念

2.理解并记忆所有权的限制

二、了解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与其他所有权

三、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1.了解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

2.理解记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专有权、共有权、管理权

四、相邻关系

1.了解相邻关系的概念、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和具体根据

2.记忆各种相邻关系:①用水排水②邻地使用③风光关系④侵害防免

五、理解运用所有权的特别取得方式

1.理解运用善意取得,善意取得制度是重点,一定要给予掌握。

2.理解并记忆动产的取得方法:先占无主物;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隐藏物;添附(物权法没有规定)

注意:善意取得制度是历年重点,需要重点掌握

第八天:

复习科目:民法

复习内容:共有、用益物权

重要知识点:

一、按份共有

1.了解按份共有概念

2.理解记忆按份共有的内部关系

3.理解记忆按份共有的外部关系及责任承担

注意:按份共有是重点,记忆没有约定共有方式时的处理原则

二、共同共有

1.了解共同共有的概念、特征

2.了解共同共有的类型

三、了解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对象、期限和权利

四、理解并记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适用范围、权利及义务

五、了解宅基地使用权的期限和处分

六、地役权

1.了解地役权的概念和特征

2.记忆地役权的内容

第九天——第十天:

复习科目:民法

复习内容:担保物权、占有

重要知识点:

一、抵押权

1.了解抵押权的概念

2.理解运用抵押权的设立:抵押财产、抵押合同、抵押登记

3.理解记忆抵押权当事人的权利:抵押权人的权利——变价优先受偿权;抵押人的权利——所有权;抵押物上权利冲突

4.了解抵押权的实现、消灭

5.了解特殊抵押权

二、质权

1.了解质权的概念

2.理解记忆动产质权的设立:质押合同+交付

3.理解并记忆质押权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4.理解权利质权的设立要件

三、留置权

1.了解留置权的概念

2.理解留置权的取得

3.记忆留置权人的权利

4.了解留置权的消灭

四、占有

1.了解占有的概念和性质

2.理解并运用占有的种类

3.理解无权占有人与返还请求权人的关系;占有保护请求权

第十一天——第十二天:

复习科目:民法

复习内容:债的概述、不当得利、无因管理

重要知识点:

一、债的概述

1.了解债的概念和要素

2.理解记忆债的分类:①法定之债与意定之债②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③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④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⑤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

3.了解债权的概念、特征、效力

4.理解债务的种类

二、不当得利

1.了解不当得利的概念

2.理解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法律效果

3.记忆不当得利的基本类型

三、无因管理

1.了解无因管理的概念

2.理解无因管理的成立要件、法律效果

第十三天:

复习科目:民法

复习内容:婚姻家庭法

重要知识点:

一、结婚

1.了解结婚的概念、特征、条件、结婚登记机关、程序

2.理解事实婚姻

3.记忆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的情形

二、离婚

1.了解协议离婚、诉讼离婚

2.理解掌握离婚的法律后果、探望权、离婚诉讼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三、夫妻关系

1.了解夫妻人身关系

2.理解并运用夫妻财产关系

四、了解父母子女关系

第十四天:

复习科目:民法

复习内容:继承法

重要知识点:

一、继承概述

1.了解继承与继承权

2.理解掌握继承权的取得、放弃、丧失和保护

二、法定继承

1.了解法定继承的概念

2.理解并记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

3.理解并运用代位继承、转继承

4.理解并记忆法定继承中的遗产分配

注意: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

三、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

1.了解遗嘱继承的概念、适用条件

2.理解记忆遗嘱的形式、效力、变更和撤销

3.理解掌握遗赠

4.理解并记忆遗赠抚养协议

四、遗产的处理

1.记忆遗产的分割和债务清偿

2.记忆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

第二十二天:

复习科目:民法

复习内容:侵权责任法

重要知识点:

一、了解侵权行为概述

二、理解侵权行为归责原则

三、了解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四、理解共同侵权行为

五、理解并掌握特殊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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