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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或违法终止劳动关系,索赔由谁举证?
发布日期:2012-02-17    作者:张峰律师
    “谁主张,谁举证,是举证责任的原则,所谓谁主张,谁举证是指谁主张什么,就要证明什么,否则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下面北京劳动争议咨询中心劳动争议法律师着重对劳动者的举证责任作出阐述。
     1、证明劳动事实存在的关系证据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有书面劳动合同情况下举证责任相对比较容易,如果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只能泛泛的找到一些事实存在的证据,这些证据往往会不足以证明劳动事实的存在,或很难证明劳动事实的时间、或具体工资发放等。这种情况下由于用人单位本身具有逃避劳动法做法,因此劳动者在进入劳动单位的第一天就要留个心眼,收集工资凭证、用工单位的花名册,工作证、考勤记录,招聘的登记表,开会通知,其他同事的证人证言等。
     2、用人单位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证据
     在现实当中劳动者要找到用人单位拒绝签订劳动合同证据并不容易,那么劳动者只有用一些策略,比如在要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带好录音笔,证明用人单位拒签劳动合同的谈话记录,还可以找同事证明及用人单位填写的有关表格。
     3、用人单位终止劳动事实关系的证据
     比如看看用人单位是否有解聘的书面通知、谈话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在劳动者提供初步证据的,如果用人单位加以否认的,那么用人单位要证明其主张,如果用人单位证据不足则要用人单位承担不利的法律。
     北京劳动争议律师认为我国的劳动法是更多偏向劳动者,为什么在现实中那么多劳动者无法保障自己的权益,很大问题上是劳动者本人对法律的不了解,最近全国人大派工作组进行对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说明我国对劳动者的高度重视和保护,现在各地的劳动律师有许多,建议劳动者多向律师咨询、请教。最好保护自己权益的办法是预防劳动争议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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