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司法考试法理学知识点之法的起源学说
发布日期:2012-02-02 文章来源:互联网
1. 神创说
这一学说认为法是人格化的超人类力量的创造物,各种各样的神为人类创造法,以西塞罗为代表。
2. 暴力说
这一学说认为法是暴力斗争的结果,是暴力统治的产物,以韩非为代表。
3. 契约说
人类在进入政治社会之前处于自然状态,后来为了安全,为了生产发展,为了社会安定和发展等原因,人们相互间缔结契约,通过缔结契约人们放弃、让与部分自然权利,组成政府,这最初的契约是法律。古典自然法学者持此说。
4. 发展说
具体包括两种:(1)人的能力发展说:随着社会的进化,人的能力有了发展,财富有了增加,社会关系开始复杂,因而需要法。(2)精神发展说:黑格尔就认为绝对精神在自然界产生之前就已存在,绝对精神发展到自然界阶段,才有了人类、人类精神的发展产生法。
5. 合理管理说
一个群体的法律秩序,是基于合理性管理的需要而发展起来的。塞尔茨尼克为代表。
6. 马克思主义学说
马克思主义认为,法是随着生产力和社会经济的发展、私有制和阶级的产生、国家出现而产生的, 经历了一个长期的渐进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