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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招考分级分类引关注 “高烧”有望降温
发布日期:2012-01-28    作者:魏宗彬律师
 
  1月12日,全国行政机关公务员管理工作会议举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提出,今后公务员考试录用必须实行分级分类,针对不同的职位类别,提出能力素质要求,命制不同试题。公务员招考分级分类引发社会关注。本报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吴江。
  <b>考试分级分类更体现科学性</b>
  记者:同以往一张卷子打天下情况相比,如果今后公务员考试实行分级分类,针对不同职位类别,命制不同试题,您如何看待这种考试方式?
  吴江:公务员考试的目的是选贤任能,实现因岗择人,能职相配。但现在的考试模式,特别是笔试环节,很难通过一张卷子考出报考人员的能力素质,并且随着公务员队伍进一步职业化、专业化,及各个层级对公务员的要求越来越高,建立分级分类考试制度势在必行,而且更具科学性。
  第一,在专业化程度方面,对公务员专业化程度要求较高的部门,如海关,税务,质检等,应该考出报考人员的专业能力素质,即干什么考什么。
  第二,在层级的要求方面,从中央到乡镇的五级政府,每个层级对公务员的知识、能力、经验等要求有各自不同特点,所以,与之相对应的是,公务员招考也会相应体现不同层级的管理要求。
  第三,在职责规范方面,每个公务员岗位都有自己的职责规范,每个职位有每个职位的说明书。这种职责规范,通过分级分类的考试选拔,报考人员的能力素质能够匹配岗位的职责规范。公务员上岗后,迅速熟悉并规范行政行为变得较为容易。
  记者:为保证考录科学性,针对不同职位类别,公务员考试应如何进行分级分类?
  吴江:新制度总有一个探索过程。目前,公务员招考大体分为两级三类:中央和省直机关一张卷子;市级以下机关一张卷子;专业性较强的部门,以2+X模式命制一张卷子,这种模式效果很好,相信将来诸多专业性较强的业务管理部门,如海关、国税、监管等部门,同样会推行这种模式。
  随着公务员制度改革,分级分类考录工作还会进一步深化,地方政府也在积极探索。现在公务员岗位大都为综合行政类,而按照《公务员法》要求,还需增加执法类,专业技术类两类岗位。执法类公务员试点,已在公安部门推开,工商、税务、海关等部门也在加紧逐步推进。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比如法医、信息技术等专业性较强的职位,也会按照分级分类的方式考录。不过前提是,首先应建立相应的分类管理制度,然后再实行分类考录。
  <b>把职位能力标准变为考试标准</b>
  记者:在实践中,推行这种考录方式可能会遭遇哪些瓶颈制约?如何解决这些瓶颈制约?
  吴江:考试是信度和效度的统一。信度体现公平性,效度体现科学性。分级分类选才,要把两者兼顾起来。有了效度,可能信度不够。有了信度,效度可能会差些。把公务员的职位能力标准变成可以考试的标准是一件非常复杂的技术。
  如何推行公务员招考分级分类,实现效度、信度两者的统一?实事求是地说,有一定难度。例如,分级分类既要有统一标准,同时又要体现差异,而标准统一与专业差异中间存在矛盾。矛盾在于怎样把握各个专业的水准,假如专业化强调过多,报考要求就高,要求高,报考门槛自然水涨船高。再如,报考人员中,有些人行政管理能力强,有些人专业能力强,因此,行政性及专业性之间也有平衡问题。
  在分级方面,可能会遇到一些难题。考录制度全国统一,不同层级会有些特殊要求,但制定一些特殊政策又不能妨碍统一制度,在制度统一与特殊政策中间寻找最佳结合点,把公平性和科学性结合起来,才能达到分级分类考录方式的目的。
  <b>公务员热考高烧有望降温</b>
  记者:这种考录方式能否有效缓解公务员考试热?
  吴江:公平性、科学性问题解决了,公务员考试热的高烧自然能降下来。考试热,除外部环境如就业难等因素外,还应看到公务员凡进必考本身的公平性具有很强的社会吸引力,分级分类改革使考录工作会更加科学化,就会大大优化考生与用人部门的双向选择和有序竞争。
  试想,分级分类推行后,报考要求更注重公务员职位的专业化,更注重选拔既懂管理又懂业务的复合型人才,做到因岗择人,唯能是举,报考人员自然要有的放矢、量力而行。当然,分级分类并非针对公务员热而设计,此制度设计在于提高公务员的整体素质和能力,健全完善考试制度。考录制度越科学,报考人员就越理性。用人单位实现因岗择人,报考人员实现依才择岗,这才符合选人用人的基本规律。可以说,只有提高了考录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才能最终体现考试的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  (来源:胶东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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