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3月20日
2007年3月7日本律师依法接受了本案第三人张某的委托,依法担任常某诉北京市某区人民政府,要求确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的行政行为违法一案第三人的一审代理人,参加本案的诉讼活动。 受理此案后,本代理人做了必要的庭前准备工作,参加了举证、质证,最终原告申请撤诉,法院于2007年3月13日做出了“准予原告撤回起诉”的行政裁定! 本案由于律师尽职尽责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终赢得了当事人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