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权利与义务
业卞委员会是山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
热心公益的人十组成的、在物业管理卜_域
内代表全体业卞刘一物业实施自治管理的机
构。它是山全体业卞通过业卞人会会议选
举产牛,是业卞人会的常设性执行机构,刘-
业卞人会负贡,具体执行业卞人会交办的
各项物业管理事务。
现实,I},山于业卞委员会刘一自己的权
利、义务小清,经常出现超越代理权、滥
)}{职权损害全体业卞利益的情况。要避免
这种情况的发牛,就必须明确业卞委员会
的性质。据报适,正在审议的《物权法草
案》将赋予业卞委员会应有的能力,即业
卞委员会将有一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
能力,也将具有相应的诉讼能力。业卞委
员会可以代表全体业卞起诉、应诉、申请
仲裁、申请强制执行等。从另一角度看,《物
业管理条例》第16条规定了业卞委员会应
,""I I } }J物业所在地卜_、县人民政闹二房地产行
政卞管部门备案,即明确了业卞委员会小
属于社团法人。在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
}I}, }卜法人团体(或称非法人组织)已成
为实际存在的第三类民事卞体。从实践看,
既然法律规定了业卞委员会有独立的职贡,
就应为其履行职贡提供充分的司法救济,
否则刘一其行使职贡无疑是非常小利的。
一、业卞委员会的权利
业卞委员会代表着该物业卜_域内的全
体业卞,其权利基础是刘一物业的所有权。因
此,业卞委员会最基本的权利是刘一与该物
业有关的一切重人事项拥有决定权。这种
权利通过业卞公约和业卞委员会章程予以
保证。业卞委员会依法亨有相应的权利,有
权作出一定的行为和要求他人作出相应的
行为。业卞委员会除了常规的诸如召集和
卞持业卞人会、修6}业卞公约及业卞委员
会章程外,卞要亨有如下权利:
(一)协调和处理业卞、使川人之间的
内部关系。业卞委员会是物业管理巾场上
的劳务需求方,他们代表业卞成为巾场活
动的卞体,并以独立的社团组织形式参与
新型的法律关系,成为物业管理法律关系
的卞体。业卞委员会有权代表全体业卞和
使川人行使权利,依据《业卞委员会章程》
和《业卞公约》来协调和处理业卞、使川
人之间的内部关系。
(_)选聘、解聘、改聘、续聘物业公
司。业卞委员会可以根据业卞代表人会参
加人过半数人的意志,按照小卜_或人厦的
管理标准选聘、解聘、改聘、续聘物业公
司,将公川部分的管理事务交山物业公司
进行具体的操作,促使物业公司困绕业卞
的要求管理动作;通过签词委托管理合同,
业卞委员会代表业卞聘川物业公司,以公
开公平的劳务价格购买高效优质的劳务商
品,建立起平等y_利的巾场交换关系。在
这一劳务交换关系,I},业卞委员会因其I}'}I
有的卞体性,发挥着巾场需求的卞学作川。
(三)刘一公川部分的最终“拍板”权。业
卞委员会刘一切公川部分的处置具有最终
“拍板”的权利,如电梯水泵改造更新动川
“基金”;压顶)’一告收益决定川于补充“基
金’:车库经营收入决定于业卞委员会办公
经费开支等,这项权利,在香港1993年5
月8日颁布的《建筑物管理条例》}I}规定得
很明确、详细。
(四)审议权。在合同期间,业卞委员
会一要“议事”,_要“审定”,即刘一切
有关物业管理的重人举措,都必须经过业
卞委员会的充分讨论和严格审查,才能付
诸实施,有的还要提交业卞人会讨论通过。
如:审议年度物业管理维修计划,审议物
业管理开支预算案等。
(五)i Ifi}}i.仔权。这一权利是业卞委员会
刘一物业公司的履约{}气仔和实际控制的权利。
业卞委员会必须随时听取业卞的意见和要
求,采取定时查账,例行会议、书而通报以
及公开曝光等形式,刘一费川收支、服务达
标、犯规处罚等卞要方而进行{If仔,发现问
题后指派物业公司及时解决,以免物业公
司经营小善或权力膨胀而偏离管理日标。
这一权利还表现在,业卞委员会还亨有{}气
仔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的合理使川,负贡
物业维修基金的筹集、使川和管理的权利。
(六)在同各部门打交适过程'I,有权
作出相应的法律行为。业卞委员会具有,I}
介性,它处于众多的业卞、房管小组、物
业公司、其它社卜_组织和政闹二卞管部门之
间,成为物业管理有关因素的连接纽带和
传递媒介,为了实现社}x管理人系统的共
同日标而必须发挥必要的协调功能,并可
代表业卞的意志作出相应的法律行为。
_、业卞委员会的义务
业卞委员会在行使权利的同时,还必
须履行以下义务,以维护业卞的整体利
益,保护业卞权利得以实现:
(一)卞动搜集业卞的意见,及时反馈
传递。即负贡业卞的投诉接待,经常联络
房管小组及社卜_组织,)’一泛听取、搜集业
卞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物业公司和政
府卞管部门进行反馈与传递。
(_)配合管理,协调好各类关系。业
卞委员会应卞动配合业卞公约和管理规定
的执行,配合公共服务费和维修基金的收
缴,协助管理措施的落实和个别业卞违约
行为的处罚,协调与社}x管理的关系,积
极参与“两个文明”的建设。
(三)筹集资金,落实费川。即负贡向
业卞筹集维修基金,落实公共服务费等有
关费川,仔促业卞尽到“不寸费换取服务”的
最人义务。
(四)接受全体业卞和业卞人会{If仔。
现实,I}应确立业卞委员会定期报告制度,
使其接受全体业卞的i If仔。全体业卞刘一业
卞委员会的行为负贡,同时,业卞委员会
的委员也应该向全体业卞尽管理人的贡
任。业卞委员会应定期向业卞人会报告}_
作,接受其{}气仔。若业卞人会发现业卞委
员会超越代理权的范困行事,或者任何损
害全体业卞利益的行为时,可以随时依照
其协议解聘业卞委员会委员,拒绝承认其
行为刘一全体业卞的法律效力,并保留损害
赔偿的请求权。
参考文献:
[1]陈亚军: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分析
[J].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04 (4): 116一118
[2」陈雯论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及
韦j度完善[J].政法学}}J, 2003(5): 39一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