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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守护者:今天法庭训斥律师将庭审笔录上网公布,不准律师庭下私自会见被告人
发布日期:2012-01-03    作者:110网律师
(游学按:法庭训斥律师将庭审笔录上网公布或许还有道理,但是不准律师私下会见被告人,理由何在?法律依据何在?再次看出,权力在北海公安、检察院、法院手中,他们想让谁会见就让谁会见,不让谁会见谁的会见就有难度。故而思之,律师在看守所会见遭遇种种安检、遭遇种种阻拦,情理中事!党啊,党啊党啊,我们的法律为啥到了地方就变质了呢??)        今天庭审中,律师提出要求法庭准许其速录员进入法庭。法庭当庭指出律师将速录员记录的庭审笔录上网公布,将严重影响证人作证,属于严重违反庭审纪律,干扰法庭秩序,禁止其进入法庭。
    律师又提出要休庭会见被告人,商量解除委托事宜。法庭当庭 宣读《律师法》第三十二条 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不同意其罢辩请求。
    经打听,听说他们有个百万元代理费大案正要开庭,急着回去开庭。但以罢辩护形式解除委托不太好吧?在庭上又没有勇气当面征询被告人意见,想私下打招呼?让法庭识破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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