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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金融市场盘点:保险业十大焦点事件
发布日期:2011-12-29    作者:110网律师
      来源:中国经济网     
 
  编者按:2011年对中国保险业是一个不寻常的一年,中国保险业“入世”十年、保监会换帅、、银保渠道的规范、新华保险A+H股成功上市等等。本文对保险业年度事件进行梳理,整理出年度十大焦点事件。
    1:保险业入世十周年 中外资险企互利共赢格局
    今年是中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入世十周年。回顾入世十周年历程,保险业始终坚定不移地实行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认真履行入世承诺,积极把握对外开放主动权,逐步推动行业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开放格局,在引进先进技术经验、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完善现代监管体系、提高行业竞争力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中国保险市场中外资保险公司共同发展、互利共赢的开放格局已初步形成。
    在展望入世十周年后保险业的发展时,保监会指出,要继续推进保险业对外开放。推动中外资保险公司优势互补,协作共赢。继续认真履行对外承诺,维护保险业对外开放的良好形象。进一步加快与国际接轨的步伐,把保险业的对外开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2:保监会换帅 项俊波担任保监会主席
    10月29日,项俊波走马上任,成为保监会第三任主席。12月7日,项俊波提前打破沉寂。在保监会一间会议室里,众记者见证了他履新后的首次公开发声。会议将焦点对准了保险行业的“老大难”——消费者权益问题。虚心听取不同声音,坦然面对各种问题,也是项俊波自上任以来的一贯的务实之举。项俊波指出,今后将抓紧整合监管资源,改进监管方式,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把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抓出实效。同时,建立健全统一的涵盖销售、承保、回访、理赔等各个环节的服务标准,督促保险公司做好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工作。
    据悉,自履职保监会主席以来,项俊波一直在忙于听取汇报,深入广州、深圳等地进行市场调研,还于11月11日和14日先后调研了人保集团和中国人寿集团。 
    3:银保监管层携手出新规 银保渠道合作实现“软着陆”
    中国保监会和中国银监会03月13日联合发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下称“《指引》”),这是目前两大监管部门针对银保市场出台的较全面的规范性文件,要求银行和保险公司建立客户投诉、退保等事件的首问负责制。
    《指引》规定,保险公司和银行应该责任划分,防止相互推诿。银行将对保险误导销售、错误销售负责,保险公司银保专管员不再派驻在银行网点。要求银保双方建立应急机制,实行首问负责制,在发生客户投诉、退保等事件的第一时间积极处理,不得相互推诿,拖延解决问题的时间,影响消费者利益。 
   
    4:五城市变额年金保险试点启动
    2011年5月10日,保监会正式发布《变额年金保险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开展变额年金保险试点的通知》,这意味着保监会正式推行变额年金保险试点。酝酿一年之久的变额年金保险终于政策破土。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厦门五座城市成为首批试点城市,变额年金的推出为我国的寿险市场分红险“一险独大”,并且保险产品的“同质化”现象突出的问题提供一个全新的解决方案,为老百姓的投资理财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工具。 
    5: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 商业车险费率将不再“一刀切”
    10月10日,是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截止日,预示着新一轮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开始启动,引起众多有车一族的关注。据悉,车险费率逐步市场化,对保险公司经营成本控制、后方运营、精算管理等提出更高的要求,有利于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对于消费者来说,市场化的推行,将使消费者拥有更多选择权。但也有业内人士指出,由于车险费率涉及的层面较多,数据和操作都十分复杂,所以具体的实施时间目前仍没有定论。 
    6:动车撞伤保险“软肋”回归保障是根本
    “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多家保险公司第一时间启动理赔排查工作。然而,十分有限的事故赔偿金额,使得强制险形同虚设、商业保险覆盖率低下的现状暴露在公众面前。防范公共交通意外伤害、铁路旅客意外险20年标准不变,寿险回归保障本质等问题再次成为热门话题。
    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保险学系主任王绪瑾表示,政府相关部门应该从政策法规的角度,为铁路体系制定旅客法定责任险的强制险种,以保障旅客在乘坐火车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人身和财产风险。业内人士也指出,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公共服务企业的风险保障是一个重要而又长期的话题。 
    7:保监会严查保险公司中介业务
    11月,中国保监会网站发出《关于2011年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披露了2011年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及处罚情况。查实违法违规套取资金8065.8万元,涉及保费8.55亿元。依法处理保险公司各级各类管理人员87名、保险机构55家、保险中介机构54家。
    12月,中国保监会第二次就保险基层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违规问题向保险总公司发出监管函。中国保监会通过深入开展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工作,依法严肃处理了一批违法违规机构和责任人员,向整个行业发出警示。中国保监会在监管函中明确指出,要在2012年2月28日前将包括责任追究、自查自纠、加强制度建设等内容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报送中国保监会。 
    8:险资将换证券投资通道
    今年8月11日和11月14日,沪深交易所、中登公司分别向各大券商及保险公司下发《关于保险机构证券投资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及《关于补充说明保险机构证券投资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补充通知》)。在11月14日发的《补充通知》中明确规定,保险机构原则上应于2014年底逐步退出,并向两所出具书面承诺函。
    《通知》提出,保险机构对于目前已经直接持有的存量交易单元,应加强清理并逐步退出。暂未退出的交易单元,保险机构不得超越权限违规代理其他投资者从事证券交易,并确保不再有新增证券账户通过上述交易单元参与交易。 
    9:新华保险A+H股成功上市
    12月15日及16日,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保险”)相继在香港联交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挂牌上市,是国内首家以A+H方式同步上市的保险公司,并成为登陆国内资本市场的保险“第四股”。
    本次成功登陆沪港资本市场,标志着经过15年的快速成长,新华保险的业务价值、行业地位及资本实力受到投资者的广泛认可,公司发展站上新的起点。 
    10:上市保险商轮番发行次级债 成史上最疯狂一年
    往年主要是中小保险公司融资手段的次级债,今年在股债“双杀”的背景下,却成了三大上市保险商的“输血剂”。今年保险公司在保费收入放缓的情况下,投资情况也不甚乐观,导致保险公司“缺血”严重。据安信证券估算,中国人寿、中国平安和中国太保截至第三季度末的投资浮亏合计已超过600亿元,其中第三季度产生的浮亏达到400亿元。
    据统计,截至目前,保险公司发行次级债的规模已接近600亿元,成为史上发行次级债最疯狂的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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