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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杭州市区公益性服务岗位综合补贴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2-23    作者:110网律师
关于调整杭州市区公益性服务岗位综合补贴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11〕4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11年4月1日起,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社区公益性服务岗位综合补贴标准,从原来的1450元/月调整到1600 元/月;杭州市区农村公益性服务岗位补贴标准,从原来的1100元/月调整到1400元/月。
萧山区、余杭区和各县(市)根据本地实际调整公益性岗位综合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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