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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组成的补充规定
发布日期:2011-12-22    作者:110网律师律师
【全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组成的补充规定
 (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第五条作如下补充规定:
  没有参加过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的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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