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地区反恐怖机构的协定》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1-12-22    作者:110网律师律师
【全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上海合作
 组织成员国关于地区反恐怖机构的协定》的决定
 (2002年12月28日通过)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批准国家主席江泽民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02年6月7日在圣彼得堡签署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地区反恐怖机构的协定》。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