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协议(简易)
房屋租赁协议(简易)
编者:杨振夏 律师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就房屋租赁相关问题达成以下意见:
一、甲方承租XXX城一楼2号摊位70平方米,甲方应乙方的要求将其中的 平方米(包括: )租赁给乙方用于经营灯具。
二、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每平方米 万 千 百 拾 元 角 分。
四、付款方式:乙方应当在签字时,向甲方交付定金 元整,同时,预付房租(含: ) 元;剩余租金 元应当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交付给甲方。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监督、干预乙方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
2、有权在乙方违约之时,扣留乙方的财产,直至甲方的损失得到完全赔偿为止;
3、甲方不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
4、有权在乙方不遵守本协议约定时,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按照约定的用途经营,不得用于约定用途以外的经营项目;
2、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交付定金、租金;
3、应当服从甲方的监督与管理;
4、不得在经营期间给甲方造成任何干扰与不便;
5、在撤离租赁场地时,应当恢复租赁时的原貌,保证场地的干净与整洁。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遵守本协议约定,守约一方有权随即解除本协议;
2、乙方不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交付租金,毎晚支付一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3、一方不遵守本协议约定,应当向另一方承担场地清理费用、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
双方在发生争议时,应当友好协商一致,协商不成,可以想卧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见证人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见证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