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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丰县校车事故引发的思考
发布日期:2011-12-14    作者:110网律师
据搜狐网报道:1212下午发生的江苏丰县首羡镇中心小学校车侧翻事故截至13日凌晨2时许,共造成15名学生死亡。记者从官方了解到:事故发生后,徐州市和丰县的有关部门接报后紧急组织救援力量进行现场抢救,分别将伤员送至丰县人民医院、丰县中医院和徐州市区医院。虽经医护人员全力抢救,但至13日凌晨2时许,又有3名学生抢救无效死亡,致使事故遇难学生数上升至15人。
类似的悲剧近一段时间内不断发生,多少条活生生的生命就此结束,让我们痛苦不已。为何类似的悲剧接二连三的发生让我们不断的反思校车这条路何去何从。
就本案而言,我们首先要做的竭尽所能就在伤者把伤亡降到到最小,并对相关学生的近亲属给予各种形式的赔偿及慰问使其在心理多少能得到些慰藉;同时要深究事故内部的原因,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这一幕幕悲剧不断地刺激着老百姓的心灵,我不断的反思在国内这样的悲剧为何接二连三的发生,我们该如何防范?我思考着一下措施能否起到一定的作用:
首先,就现在的校车管理模式而言,我国现在大多数地方采用的是企业或个人承包方式。我认为这种方式有着其固有的缺陷即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这样无形之中就忽视了校车本身的安全性进而直接影响的学生的生命安全。假如将这种经营方式改为公益性质的,由专门的公益机构或者政府机构负责校车的管理运营,我想这样应该起到不错的效果。
接下来我们又要面临新的问题就是我们应该怎么管理监督上述机构执行情况。我认为应当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明确相应机构的职责权限以及相应的奖惩措施、承担责任的方式。当然我认为奖惩措施、承担责任不能仅限为纪律方面,可以从行政甚至刑事等方面进行考虑。
第三,也就是校车驾驶员的问题,我认为校车驾驶员不能等同于其他司机这由其职业的特殊性所决定。这个职业可考虑其准入门槛以增加校车的安全系数。
以上仅为个人思考不带有任何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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