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和维护宪法权威是实现法治的关键
发布日期:2011-12-13 文章来源:互联网
【出处】《检察日报》2011年11月30日第3版
【关键词】宪法权威;法治
【写作年份】2011年
【正文】
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由全国人大通过并颁布施行的。宪法颁行29年来,法治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法治在进步,但也存在一些值得探讨和研究的问题。笔者结合中国法治建设的实际重温宪法,深感树立和维护宪法权威是实现法治的关键。
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宪法之所以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因为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和规定了国家的根本问题,包括国家的性质、国家的根本任务和基本制度、国家的政体和权力主体、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大问题。
1.宪法确立了人民的国家主人地位和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宪法序言明确宣示,新中国建立,“中国人民掌握了国家的权力,成为国家的主人”。“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引下,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战胜许多艰难险阻而取得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和党的领导是国家政治制度中的根本问题。
2.宪法确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宪法全面体现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宪法序言指出:“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宪法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根本保证。
3.宪法确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宪法第一条确定了国体,确定了国家性质和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国家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4.宪法确定了国家权力主体和政体的基本形式。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掌握国家权力,总要有一定的组织形式和制度,宪法规定“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社会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我国不搞“三权分立”。
5.宪法是法律体系的核心和统帅。宪法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所谓法制的统一,就是要统一到宪法制度上来;所谓法制的尊严,首先是宪法的尊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宪法在法律体系中居于核心和统帅地位。宪法是母法,部门法是子法。宪法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6.宪法是公民基本权利的根本保证。在法治国家,一切组织的权力和个人的权利、义务,都源于宪法,受宪法保护。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各项基本权利和义务,并规定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设立了有关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制度和机制。保障人权是现代民主法治社会的根本问题。
二、法治国家必须树立宪法权威
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在1999年将这一治国基本方略写入宪法总纲。党的十七大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就是依照宪法和法律管理社会、治理国家,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就是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因此,依法治国必须树立宪法的权威。
1.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法治国家,宪法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全社会都必须遵行的根本规范。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在法治的国家里,宪法就是国王。在法治国家里,作为总章程的宪法应当具有法治的最高权威。
2.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宪法是根本法,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宪治国就是倡导宪法精神,树立宪法理念,坚持宪法原则,落实宪法制度,遵守宪法规范,抵制和纠正一切违宪行为,树立和维护宪法的权威。没有宪法权威就没有法治,树立和维护宪法权威是法治的关键。
3.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的权威是由宪法的最高效力决定的。宪法序言指出:“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这里的“各政党”,首先是指中国共产党。党章也明确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党的十七大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4.宪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体现了党的主张、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国家的意志。一个公民同宪法的关系,如同一个人同母亲的关系,任何一个人都不能选择母亲,因此也不能以自己的喜好选择国家宪法;任何一个人都应当尊重自己的母亲,公民尊重宪法就如同一个人尊重母亲一样,在思想上树立宪法的权威和尊严。
5.发达国家的法治实践证明了树立宪法权威的重要性。西方发达国家的法治与我国的法治有着根本的区别,但在树立宪法权威、实现法治方面有共性。发达国家普遍倡导树立和维护宪法权威。美国宪法是1789年开始施行的,法国宪法是1791年制定的,日本宪法是1889年制定的,都有两百多年的历史。这些发达国家在长期的法治实践中,注重树立宪法权威,维护宪法稳定,宪法在全社会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宪法为实现法治发挥了根本性作用。
6.树立宪法权威需要一定的社会基础和条件。宪法并不等于宪法权威。宪法权威是法治国家在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生活中的运行状态。这种状态,不是宪法一颁布实施就具有的。宪法权威依赖一定的社会基础和条件,特别是经济发展水平、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国家的政治体制和管理机制、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等方方面面,都会制约宪法权威的树立和维护。应当通过发展经济、创新管理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树立和维护宪法权威创造条件。
三、树立和维护宪法权威是全社会的义务和责任
党的十五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树立和维护宪法权威,多次号召和要求全党、全社会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党的十五大提出:“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任何组织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党的十六大提出:“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党的十七大提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维护宪法尊严,树立宪法权威,是全党全社会的义务和责任。
维护宪法尊严、树立宪法权威,一是要求国家的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立法必须以宪法为根据,严格按照宪法原则和宪法确立的立法权限、程序,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二是要树立宪法观念,增强宪法意识。每个单位、每个领导干部、每个公民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在全党全社会树立维护宪法权威的义务观念和责任感。三是要加强宪法实施的监督,纠正违宪行为。宪法赋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宪法实施的监督权,要建立健全科学的监督宪法实施的机制,按照宪法第五条关于“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的规定,依法对违宪行为追究法律责任。四是要认真落实宪法关于“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要求。宪法是公民基本权利的基础,是人权的根本保障。根据宪法,在有关的基本法中建立完备的保障人权制度;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切实保障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保障人民是国家主人的宪法地位,依法惩治一切非法侵犯公民合法权利的行为。五是要依照宪法原则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建立健全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司法体制。六是要维护宪法的稳定。宪法稳定是国家稳定的法律基础。维护宪法稳定就是维护国家根本制度的长期稳定,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
【作者简介】
戴玉忠,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