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
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并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刑事处罚主要分为以下几个类别(档次):
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适用情形: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4、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适用情形:1、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具有上述1-3项和第4项前五种情形,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
2、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3、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三、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适用情形: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
(注:在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并适用此档刑责!)
四、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适用情形: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