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交通事故专业律师 - 交通事故诉讼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失后,“找谁索赔”、“索赔范围多大”、“损失多少”等问题是受害人最关心的问题,《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前,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受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除起诉状外,还应提交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者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将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的处理作为了民事诉讼的前置程序,。《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因此,该类案件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必附加前置条件,只要符合民诉法第一百零八条的普通规定即可提起一审诉讼。
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符合规定的起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2、如需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应递交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受托人为律师的,应提供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致法院函。
3、举证要求:
(1)当事人起诉应当提供下列证据:
A 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事业单位应提交事业法人代码证;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原告的,还须提供其金融许可证。证明被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营业执照、身份证、护照等证据的复印件。
B 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C 确认债权债务数额的证据。
D 支持其主张的法律依据。
E 其他应当由当事人举证的证据。
(2)外国、港澳台当事人提交法院的诉讼材料需要办理公证、认证等证明手续的主要有:
A 用于认定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国籍身份、资格证件。包括护照、居民身份证、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的复印件(原告在起诉时提供)。
B 委托诉讼代理人、诉讼代表人的文书,一般指授权委托书。
C 合议庭认为需要办理证明手续的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主要诉讼证据,一般包括境外证人的证言、当事人的案情陈述、书证(如合同书、物权凭证、债权文书等)、国外有关政府机关登记的文件(如医院的出生证、结婚证、被继承人死亡证等)。
D 当事人表达对案件处理的意见书。包括离婚意见书、放弃继承遗产声明书等。
(3)证据分为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书证与物证均应提交原件、原物,提交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印(制)件、照片、副本、节录本,但应当与原件、原物核对无异。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公证机关或其他有关部门翻译的中文译本。一方当事人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音、录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4)当事人应客观、全面地提供证据,不得伪造、毁灭证据。
4、当事人应在收到预交案件受理费通知的次日起七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如经济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书面申请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并附理由和相关证据。逾期不交或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申请未被批准超过期限仍未预交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5、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七日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三、上诉须知
1、受理范围:当事人不服中级人民法院作一审裁判的民事、行政上诉案件;刑事自诉、刑事公诉的上诉、抗诉案件。
2、上诉人必须在一审法院判决、裁定书规定的上诉期内向原审法院递交上诉状,若在期限最后一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可直接到立案庭立案窗口办理。
3、民事、行政上诉案件的上诉人必须按照一审法院上诉须知的规定交纳上诉费。交费后,应将上诉费收费凭证复印件一份和上诉状一并提交原审法院。
4、本院二审案件案号查询:原审法院将上诉案卷材料移送我院五日后,当事人可自行在我院立案大厅电子触摸屏查询。
5、上诉人缓交、减交、免交上诉费申请,提交本院立案窗口二审立案人员。申请书须附理由和相关证据,并注明联系电话和地址。
四、执行申请立案须知
1、受理范围:本院作一审并已发生法律效力,具有执行内容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支付令,以及行政和刑事判决书、裁定书中有财产执行内容的案件;争议标的金额在人民币1亿元以上的生效仲裁裁决、有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申请执行案件。
2、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执行书。应写明申请执行的依据、理由、事项、执行标的及金额(本金、利息、诉讼费、保全费等)。
(2)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3)代为申请执行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律师应提交其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所在律师事务所致法院函。
(4)申请执行人涉外、涉港澳台的,必须提供经公证、认证材料(董事会决议、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商业登记的复印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