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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内蹲守趁司机不备行窃
发布日期:2011-11-29    作者:110网律师
 本报讯 年轻人跟着师父学手艺本是正常的事情,但如果学的是小偷小摸就让人不齿了。日前,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盗窃案。   16岁的吴某小学还没读完就辍学了,其父母在外地打工。没人管教的吴某整天和一群街头少年混在一起,期间还拜了“师父”,学会了偷盗。2011年6月15日,吴某在无锡某广场地下停车场,将受害人车辆的车门悄悄拉开随即走开,待受害人认为自己已将车锁好离开之后,吴某再上前打开车门,窃得1.49万元现金和笔记本电脑1台、手机1部。尝到甜头的吴某6月21日又窜至杭州市某酒店地下停车场,锁定目标后窃得两台笔记本电脑和一个移动硬盘,价值7939元。6月24日其在上海被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吴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犯罪时未满18周岁,可减轻处罚,遂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元。
  (谷姝姝 丁 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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