厮打诱发癫痫发作 过失致人死亡获刑
本报讯 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人民法院近日公开审理了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件。被告人张某在缓刑考验期内因琐事与被害人发生争议,过失致被害人死亡,法院依法对其撤销缓刑,决定执行原判刑罚并对过失致人死亡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
被害人郑某患有癫痫病。2010年7月4日,郑某到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某商店买瓜子后,又返回商店称被告人张某卖的瓜子缺斤少两,要求退货,张某不予认可,二人因此发生争执,郑某随手抓起一袋煎饼跑出商店,张某为抢回煎饼,遂穿着拖鞋在后追赶。追赶中,郑某两度摔倒,后张某将郑某从身后拽倒在地,推打郑某头和胸并打了两个嘴巴子,张某在他人的制止下将煎饼抢回后离去。当天郑某到家后告知家人头疼、胸口疼。7月5日,郑某病情加重,于7月7日死亡。经中国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认定,郑某符合癫痫发作,继发昏迷,导致多功能障碍而死亡。后又经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刑事科学技术研究管理中心鉴定,郑某系因多处擦伤、挫伤疼痛和精神刺激,诱发癫痫发作并持续发展导致多器官功能障碍而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主观上只是想抢回煎饼,没有伤害被害人郑某的故意。被告人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自己击打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主观上具有过失。而且,因其过失行为导致被害人多处擦伤、挫伤疼痛和精神刺激,诱发癫痫发作并持续发展导致多器官功能障碍,最终造成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王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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