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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社保补偿计算方法总结
发布日期:2011-11-14    作者:110网律师
(作者:郑吉文律师)
单位未给农民工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农民工员工有权要求单位对其进行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金的具体计算如下:
一、养老保险部分
(一)养老保险计算依据
1998137号文件;199999号文件;2001125号文件。
见附件一附件二
(二)养老保险具体计算(近10年):
 第一部分:个人帐户存储额及利息一次性全额支付给本人。
99年:310*11%*6(月数量)=204.6
310为上一年度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参考附件三、四)
00年:400*11%*12=528
01年:412*11%*12=543.84
02年:435*11%*12=574.2
03年:435*11%*2=95.7
04年:465*11%*12=613.8
05年:545*11%*9=539.55
06年:545*8%*2=87.2
06年:580*8%*12=556.8
07年:640*8%*12=614.4
08-093730*8%*12=700.8
共计:5672.69
第二部分:按其累计缴费年限,累计缴费满12个月(第1个缴费年度),发给1个月相应缴费年度的本市职工最低工资的平均数,以后累计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按满12个月计),以此为基数,增发0.1个月相应缴费年度的本市职工最低工资的平均数,并计算到月,保留一位小数(计算公式见附件二)
第一年622.2
第二年684.42
第三年746.64
第四年808.86
第五年871.08
第六年933.3
第七年995.92
第八年1057.74
第九年1119.96
第十年1182.18
共计9021.9                        
二、失业保险部分
(一)失业保险计算依据
1998137文件;199938号令文件;2007190号令文件。
(二)具体计算
失业保险: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偿398元(满12个月算一年) 99-09共计10
10*398=3980
附件一:
第十二条  农民工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养老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方能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暂按享受一次性养老待遇处理,其待遇由两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个人帐户存储额及利息一次性全额支付给本人。第二部分:按其累计缴费年限,累计缴费满12个月(第1个缴费年度),发给1个月相应缴费年度的本市职工最低工资的平均数,以后累计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按满12个月计),以此为基数,增发0.1个月相应缴费年度的本市职工最低工资的平均数,并计算到月,保留一位小数(计算公式见附件二)。
 
附件二:关于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享受第二部分基本养老金待遇的计算公式
    
累计缴费是整年度(满12个月)的待遇计算公式为:
    ∑an ×
1÷x ×∑bx
    
其中:a1 = 1,a2 = 1.1,a3=1.2……an = 1+(n-1)×0.1
    ∑an = n×(a1 + an )÷2
    
最后一年累计缴费出现不满一年情况的,这部分待遇计算公式为:
    
缴费相应年度本市职工最低工资的平均数÷12×缴费月数
    n
为其累计缴费年限(满12个月);an为第 n年的待遇计算系数;∑an为第一年至第n年的累计待遇计算系数之和; x为相应缴费年度之和;bx为今后第x年的本市职工最低工资;∑bx为从缴费第一年至今后第x年相对应的全市职工最低工资之和。
 
 
附件三
各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如下:
      
缴费年度                      缴费工资基数(元)
1999
61日-19991231          310
2000
11日-20001231          400
2001
11日-20011231          412
2002
11日-2003331           435
2003
41日-2004331           465
2004
41日-2005331           465
2005
41日-2006331           545
2006
41日-2007331           580
2007
41日-2008331           640
2008
41日-2009331           730
 
附件四
 
最低工资标准(元/月)
适用范围
文件字号
适用时间
800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京劳社资发[2008]129
200871日起至今
730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京劳社资发[2007]111
200771—2008630
640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京劳社资发〔200693
200671—2007630
580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京劳社资发[2005]86
200571—2006630
545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京劳社资发[2004]82
200471—2005630
495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京劳社资发[2003]215
200371—2004630
465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京劳社资发(200286
200271—2003630
435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京劳社资发[2001]164
200171—2002630
412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京劳社资发(2000117
200071—2001630
400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京劳社资发(199990
199991—2000630
320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京劳资发[1999]82
199951—1999830
310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京劳资发[1998]93
199871—1999430
290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京劳资发[1997]88
199761—1998630
270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京劳资发〔1996161
199671—1997530
240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京劳资发字[1995]597
199571—1996630
210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ZF[1994]25号令
1994121—19956
 
 
 
其他参考:
第十二条  农民工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养老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方能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暂按享受一次性养老待遇处理,其待遇由两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个人帐户存储额及利息一次性全额支付给本人。第二部分:按其累计缴费年限,累计缴费满12个月(第1个缴费年度),发给1个月相应缴费年度的本市职工最低工资的平均数,以后累计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按满12个月计),以此为基数,增发0.1个月相应缴费年度的本市职工最低工资的平均数,并计算到月,保留一位小数(计算公式见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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