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种情形下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可中断重新计算
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超期申请仲裁其权益将得不到法律保护。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3种情形下时效期间计算可不受1年时间限制。
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3种情形下,仲裁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申请调解等方式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的;一方当事人通过向有关部门投诉,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支付令等方式请求权利救济的;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