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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2011年应届生发放《法律职业资格证》通知
发布日期:2011-11-09    文章来源:互联网
  凡在武汉市办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的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其法律职业资格已由司法部审核授予,现经省司法厅通知,定于11月9日-10日发放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领取证书事宜在规定时间办理。

  办理时间:11月9日-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办理地点:武汉市司法局法律服务中心大厅(汉口发展大道413号竹叶山三村)。

  2、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和毕业证(因需要填写编号,毕业证复印件也可)。

  3、须带黑笔填写《信息采集表》2份(正楷字体)。

  4、上交《采集表》,签字领取资格证书正、副本各1份。

  5、不得代领。若有特殊情况代领须出具公证后的授权委托书。

  咨询电话:82658177,82658163,82658162(法律服务中心大厅)。

  武汉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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