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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修改后司考10大亮点
发布日期:2011-11-08    文章来源:互联网
  导语:《保险法》修改后司考10大亮点。《保险法》在司法考试中占有的比例不高,但是分值也不容易获得,因为大多数考生为在校生,对于保险一块不是很了解,而伴随着1995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颁布,同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保险基本法。保险法颁布至今,经历了两次修改。2002 年10月,针对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对保险业的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保险法进行了修正,修正内容重在保险业法部分。这是保险法的第一次修改,修改后的保险法自200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修订草案, 和2002年版保险法相比,新修订的保险法新增了29条。修订后的保险法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新版保险法出现了哪些具体变化和调整,其突出亮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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