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再次启动保险法修改 资金运用渠道拓展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保监会再次启动保险法修改资金运用渠道拓展
中国保监会近期再次启动保险法的修改工作,保险资金运用模式的创新和投资渠道的拓宽是其中修改的重点。业内人士认为,这预示着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有望进一步拓展。
昨日,中国保监会在其网站上发布公告,向各保险经营机构、专家学者及社会各界就保险法修改公开征求意见,并公布了包括保险资金运用模式的创新和投资渠道的拓宽等13项修改重点。关于保险资金的运用,目前实施中的保险法规定,保险资金可运用于银行存款、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保险资金运用方式。保险公司的资金不得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构,不得用于设立保险业以外的企业。
事实上,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已有所突破。先是中国保监会与其他部门联合出台了《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接着是中国保监会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允许保险资金直接入市。
但是,《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和《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保险资金运用和投向已经大大超过了原有法律明确的范围,因此,有必要将修改内容在法律上加以明确。
业内专家认为,随着行业发展和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保险资金运用模式的创新和投资渠道还有拓宽的余地,有望通过这次保险法的修改有所突破。如,保险资金可以用于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等。因为,保监会已明确了下一步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主要工作,一是将继续探索新的资金运用渠道,研究适合保险资金的投资品种,以满足不同保险公司、不同保险产品的需求;二是树立开拓渠道必须制度先行、风险控制为先的基本理念,抓好保险资金运用监管制度建设,把资金安全放在首位。
保监会再次启动保险法修改资金运用渠道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