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经济法》12门小法重点法条
发布日期:2011-10-26 文章来源:互联网
经济法部分的试题,基本是以法律条文为出题根据的,因此命题者设置的命题陷阱也都与法律条文有关。考生在复习本部分内容时,不要像复习民法、刑法等部分那样把主要把精力花在指定用书上,而应重点掌握法条。
1、《反不正当竞争法》第3、5、7、8、10、11、13、27条。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10、19、20、21、33、34、38、45、49条。
3、《产品质量法》14、17、18、20、28、29、31、33、40条。
4、《劳动法》13、15、16、17、18、19、20、21、25、26、27、28、29、30、31、33、34、35、45、62、73、77、78、79、80、81、82、83、84、99条。
5、《商业银行法》第2、3、12、13、17、22、27、28、29、30、52、64、65、67、68、72、73、74、75条。
6、《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4、10、12、21、23、26、27、31、32条。
7、《(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3、6、0、10、11、16、24、28、35、36、38、57、62、72、77、78条。
8、《土地管理法》第2、8、9、10、11、15、16、47、53、54、58、60、61、62、73、77、78、79、81、8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