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暂住证迟办了半年,一安徽女子在常州不幸遭遇车祸死亡后,死亡赔偿金整整少了一半。
据介绍,崔某来自安徽农村,来常州打工之前,已有两个孩子。迫于生计,2004年,崔某跟亲戚来常州打工。
2005年春节,崔某的丈夫安排好两个孩子后,也来到常州,夫妻俩在菜市场摆摊做面饼生意,眼看着日子一天天好起来。因种种原因,崔某夫妇直到2006年下半年才去办暂住证。
2006年11月16日上午9点,崔某推着自行车在长江路与外环路交叉口等红灯。这时,外环路上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超载中型卡车为抢红灯而加速向左转弯,与对面一辆同样超载的油罐车相撞。中型卡车受冲撞后拐向路口的斑马线,在路口斑马线上等红灯的崔某猝不及防,连人带车被压在卡车下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根据交警部门对此次事故的鉴定结果,两名肇事司机在事故中分别负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崔某没有任何责任。随后,负事故主要责任的肇事司机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移送新北区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
在审查批准逮捕阶段,考虑到民事赔偿问题解决得越快,对受害人家属的伤害就越小,新北区检察机关主动在崔某的家属与肇事车主之间就民事赔偿部分进行协调,肇事司机也愿意承担对崔某的全部赔偿责任。可双方在计算死亡赔偿金时,发现崔某的暂住证办理期限不到一年。依据有关规定,外地打工人员在本地发生人身损害赔偿的,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以暂住证时间为准。暂住证办理超过一年的,以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2319元标准乘以20年计算。如暂住证不到一年的,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5276标准乘以20年计算。
由于崔某的暂住证办理不到一年,只能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依此,崔某的死亡赔偿金仅为105520元。对于这一结果,崔某的丈夫无可奈何,但也只能接受这个事实。1月18日,崔某的丈夫和肇事司机在检察官的主持下,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了字。
为此,检察官提醒广大新市民,在外打工要及时办理暂住证。一方面是为配合当地社会治安管理的需要,另一方面,暂住证也是维护打工者合法权益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