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保定交通事故专业律师:重大交通事故肇事人被判刑)
发布日期:2011-10-24    作者:连会有律师


  平湖法院对去年11月3日发生在该市黄姑镇境内的重大交通事故案件作出判决,其中,负主要责任的杨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4个月。7条鲜活的生命,在“砰”的一声巨响中,瞬间消逝。悲痛的泪水,无尽的悔恨……庭审中,杨某几度沉默、哽咽。他说,自己以唯一幸存者的“特殊身份”活下来,其实是一种折磨。
  草率跟车走错方向
  去年11月3日,杨某和几个搞建筑工程的朋友,准备到苏州去看一个工程,因为时间较紧,他们连夜驱车。开了一段时间,驾驶员潘某感觉有点累,就让杨某代替开了起来。
  车过杭州湾跨海大桥后,本打算走高速公路的杨某,听高速公路收费站工作人员称,晚上有大雾,高速要封路。无奈之下,他只能从高速公路出口处下来,改走省道去苏州。
  夜已深,杨某对道路又不熟,正一筹莫展时,一辆江苏南京牌照的汽车出现在了他面前。一看对方牌照,杨某就像找到了指南针,急忙跟了上去。可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对方是往上海方向去的。
  刹车不及酿成大祸
  虽然气象预报称会有大雾,但行驶中,杨某发现路面能见度依旧很高。为赶时间,他提高了车速。不知不觉中,车速已超过了此路段每小时80公里的最高限速。
  晚上11时10分,杨某已行驶到01省道106KM+900M平湖市黄姑塘大桥西堍。突然,一个骑车的红衣女子出现在了杨某视线内。出于本能反应,他迅速向右打了一下方向盘,并猛踩刹车,企图避开红衣女子。
  由于车速过快,撞上红衣女子后,杨某驾驶的车冲进了马路中央的绿化带,冲出绿化带后,又与对面一辆白色面包车发生碰撞。一时间,杨某只觉天旋地转,“砰”的一声巨响后,他失去了知觉。
  几分钟后,剧痛让杨某从昏迷中清醒过来。从车厢内爬出来后,他当即拨通了“110”报警。然而事故中,其他几人全部遇难,由于系了车内保险带,杨某侥幸逃过一劫。
  朋友身亡追悔不已
  事故发生后,杨某去医院接受治疗,之后他的情绪很不稳定,在当日庭审中,不少人发现,杨某已白发斑斑,好似一下子苍老了十多岁。
  杨某家庭条件并不富裕,在此次车祸中去世的这几位从事建筑工程的朋友,经常会在工作和生活中帮助他。“他们都很重朋友情谊,只要力所能及,都愿意帮我一把。”杨某说,自己和他们认识已有20多年。平时,这几个朋友有什么生意时,常会叫他帮忙,然后付给他不低的报酬。
  在法庭最后陈诉阶段,杨某没有为自己进行一句辩护。面对别人的疑问,他说,由于自己的交通违法酿成大祸,害人失去了性命,如今,自己的悔恨将是一辈子的。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