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刑辩专业律师:男子剌死第三者潜逃16年获无期
因嫉恨妻子与被害人长期保持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且同居数日不肯回家,杨庆发持剪刀将被害人杨某某当场刺死。5月17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杨庆发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116342.05元。
1993年8月31日上午11时许,被告人杨庆发因其妻子与被害人杨某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且同居数日不肯回家,遂将一把剪刀藏在身上前往被害人杨某某家质问,被害人杨某某称事情与其无关,二人因此发生争执扭打,被害人朝被告人杨庆发脸上打了一拳,被人劝开后二人又追打在一起,被害人顺手拿起地上一把竹椅朝被告人击打,被告人杨庆发反抗时身上藏的剪刀掉了出来,遂捡起剪刀朝被害人刺去,被害人见状立即跑开,但没跑多远就摔倒了,被告人追上后持剪刀朝被害人腰腹部乱刺,将被害人刺倒在地后被告人逃离现场。后被害人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2009年10月12日,被告人杨庆发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庆发因妻子和被害人有不正当关系而与被害人发生纠纷,在追打过程中持剪刀刺杀被害人腰腹部,致被害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被害人对本案的引发具有过错,被告人杨庆发属激情杀人,其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且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对其依法可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