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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构成遗弃罪?
发布日期:2011-10-02    作者:孙心远律师
      问:我怀孕7个月时候老公有外遇和别人走了不管我了,现在我儿子40多天了,还是不管我也不给生活费,这是否构成遗弃罪?   答:专业婚姻法律师告诉您:         你好!你丈夫的行为并不构成遗弃罪。
        遗弃罪的成立要具有情节严重的条件,包括: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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