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服企业年检程序
发布日期:2011-09-29 文章来源:互联网
1.企业填写《劳服企业年检登记表》,报所在街劳动保障服务机构或行业区(总公司)劳服企业管理部门,并提交以下材料:《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证书》副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聘任(任命)文件,企业当年安置人员名单和有关证件,财务及职工人数统计报表,享受减免税额及使用情况及其它材料。
2.街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报区(县)劳服企业年检办公室。
行业局(总公司)劳服企业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报市劳服企业年检办公室。
3.区(县)或市劳服企业年检办公室对年检企业进行审定,年检合格的,在《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证书》副本上加盖合格章;不合格的,注销《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证书》,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酌情处理。
4.市劳服企业年检办公室对区(县)劳服企业年检办公室的年检情况进行抽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