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2007年春节,沈某开着自己的别克车和朋友出去聚餐,由于酒店前没有停车位了,该酒店有代客泊车的服务,他就将车钥匙交给保安由其将车开到地下停车场,餐厅也给了他们一个号码作为凭证。技术不熟练的保安为避让其他车辆,误将油门当刹车,不小心碰到了电线杆,由于慌了手脚,倒车时又撞倒一位路人。别克车车头被撞瘪,受伤的路人腰部骨折。民警根据痕迹及现场情况,判定别克车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但负责泊车的人员没有驾驶证,受伤的路人便要求沈某赔偿损失。事故发生后,沈某向保险公司理赔,但遭到拒绝。保险公司的理由是:饭店泊车人属无照驾驶,不符合理赔条件。于是沈某诉至法院,要求保安、酒店和保险公司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分歧】
代客泊车出事故,保险公司应否赔偿?对此,有以下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保险公司和沈某之间形成了保险合同关系,保险公司不予赔偿依据的是保险合同中的格式条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格式条款中有加大权利人义务的条款无效,保险公司应予赔偿。
第二种意见认为:由于酒店代客泊车的保安没有驾驶证,不是合格的驾驶人,因此本次事故的所有损失都应该由酒店承担,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是:
一、酒店与消费者存在消费合同关系,在代客泊车服务过程中发生事故,对消费者的利益造成损害,责任应由酒店承担。也就是说,只要车钥匙交给了服务场所认可的正式代客泊车人员,车主领取了相应证明,则车主与酒店之间就具有了保管合同法律关系,因此一旦发生事故造成车主损失,酒店肯定要承担责任。
二、代客泊车虽然不收取费用,但免费不意味着免责。代客泊车是酒店自愿提供的,建立在消费者消费的基础上,是一种附随义务。沈某作为酒店的消费者,酒店在为消费者提供泊车服务的同时,应该保证消费者车辆的安全,出现了车辆损坏情况,应根据合同法等相关规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三、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其是否应对代客泊车交通事故承担赔偿责任,则需要视情况而定:(1)如果酒店代客泊车的人员是合格驾驶人,则车主可以要求保险公司理赔。同时,如果是因为酒店原因造成车辆损失的,则保险公司有权向酒店追偿。(2)如果酒店代客泊车的人员不是合格的驾驶人,那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保险合同的规定,无证驾驶属于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偿,此时的全部责任应由酒店承担。
综上,笔者认为,保险公司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所有损失由酒店承担。
作者: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 曾阳春 陈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