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申请执行有无期限规定?
发布日期:2011-08-23    文章来源:互联网
  申请执行期限是指权利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期间。《民事诉讼法》第219条规定,对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超过上述期限,权利人就不能再要求人民法院执行了。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