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离婚资深大律师:婚前个人财产不能因婚共有
巫昌祯认为,解释有两个亮点:一是着重解决了财产纠纷的问题,为法院处理离婚案件提供了更多依据;二是对过去规定不太明确的问题加以明确规定,比如关于亲子鉴定、损害赔偿、改变监护人的问题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当初修改婚姻法的时候财产问题不突出,对财产问题的规定比较简单,甚至就是一条——夫妻财产共同所有。”在分析新司法解释出台的背景时,他指出,随着经济发展,家庭财产变化很大,车、电器、不动产种类越来越多,价值高了、数量也多了,离婚的时候争夺财产就成为了热点问题。针对这个情况,应当作出补充性的法律条文,弥补婚姻法的不足。
在他看来,解释的相关条文正是对这样社会热点的关切。“解释2/3的内容都是关于财产问题,完善了对财产保护的规定,如财产分割、财产认定等,这是群众比较关心的,也是离婚案件当中涉及得比较多的。”
“在解释中尽量从男女平等的原则、照顾个人所有权的原则出发,完善了对财产的保护规定。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而在解释中把这个内容更加具体化了——婚前房子、婚前的存款也是个人财产,是受法律保护的,并不会因为结婚就变成夫妻共有财产了。”
“婚前个人财产,婚后是不是个人所有?是个人所有;但婚前个人财产可能有变化:财产会自然增值。比如说放到银行里,过了10年利息增加了;比如说房产,自然增值了。这都属于个人所有;但是,如果拿婚前个人财产进行经营了,比如说开饭店,经营所得的收益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比较合理。因为夫妻都做了贡献。婚姻法明确规定:经营所得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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