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你准备好“ 防狼”招数了吗?(衡阳晚报报道)唐波律师点评
发布日期:2011-08-17    作者:110网律师
  夏季色“狼”出没
  爱美的你准备好“ 防狼       ”
  招数了吗?
  ■见习记者  王镜雯
  //wb.hi0734.com/html/2011-07/24/content_29615.htm?div=-1
  夏天的燥热给了姑娘们一个清凉的机会,黑暗角落里的猥琐男们也开始伺机而动。
  作为这个城市靓丽的女孩,雁城宝贝们又是怎样支招的呢?不仅如此,我们更请来了燕青小乙心理咨询室的心理学专家黄硕平对各种现象进行心理剖析,湖南溥天律师所律师唐波也从法律角度出发给爱美的女孩们提了许多建议。
  色狼出没地点一:
  公交车
  口述:单位员工赵悦
  我曾经在公交车上遇到一个人,我站哪他跟哪,几乎要贴我身上。我当时是从后门上的车,被迫一直退到司机驾驶的那个位置。公交车上,但凡女孩穿得微性感一点,好色之徒不仅会目不转睛,还会伺机下手,如果公车较挤,他们更会顺水推舟,在你身上蹭来蹭去。给他一个白眼,他竟会还击一个谄媚而猥琐的笑,让你愕然。
  宝贝支招:
  感觉情形不对,就躲得远远的,走到另外的地方,尤其是女性较多的位置,或者直接一点,狠狠踩他一脚。
  专家分析:
  此为特殊性偏向——偷窥、施虐狂、恋尸癖,这类严重心理障碍患者容易采取犯罪手段以满足自己特殊的性心理。
  色狼出没地点二:
  KTV
  口述:公司白领陈思思
  上个月,有个朋友请吃饭、唱歌。KTV又黑,又吵,而且还很挤。有个男的是朋友的朋友,借酒发疯伺机偷袭女同胞,大胆点的就打了他一记耳光。KTV里这样的事情并不少见,因为他们会趁着疯狂的音乐、昏暗的灯光和酒疯偷袭。 
  宝贝支招:
  在公共场所喝东西,中途如果有离开(上厕所、打电话),返回后尽量不要喝之前的酒水饮料,以免被下药。
  专家分析:
  此大都为性压抑者——这类人长期处于性压抑中无法找到正确的途径发泄自己,当压抑到了某种难以忍受的程度,这类人通常都会冲动,甚至犯罪。
  色狼出没地点三:
  单  位
  口述:公务员齐静
  我的一位朋友在机关单位上班,很受领导喜爱。有时候,她的单位领导会打电话给她,说些很直白的话。她也不知道怎么处理。直接拒绝怕毁了自己好不容易争取来的机会,但如果搭进去,就等于是自我毁灭。
  宝贝支招:
  如果碰到特别恶劣的人,最好的办法是保留证据。例如对方写给你的便条、送的淫秽画片或书刊、录像等,把骚扰发生的日期、时间、地点和对方的行为、说话记录下来,这些都可作为日后投诉的证据。
  如果你觉得骚扰有升级的危险,就要向骚扰者的领导汇报。
  如果单纯是口头上的调戏,则应可利用语言应付。
  专家分析:
  自恋型人格的男人,以为自己很讨女人喜欢,自己的所有举动都是受女人欢迎的,他们无法正确理解女人的情绪反应,一切以自我的感觉为中心。
  色狼出没地点四:
  偏僻郊区
  口述:事业单位职员赵艳
  去年冬天,我和一女性朋友在郊区散步,迎面就走来一个全身穿戴非常整齐的人,但是走到我们面前竟然做出类似猥亵的动作和表情,还不时说着脏话。
  宝贝支招:
  包包里面可以放一小瓶发胶,体积小也不占地方。喷他的眼睛,眼睛短时间内会很难受。
  并且要懂得就地取材,如棍棒、石块、剪刀等。可用砖块、棍棒或拳头猛击罪犯太阳穴。
  身上可以配戴小饰品,像胸针、发簪等较为尖细的东西,必要时候当防卫武器,还可攻击眼、腋窝、下体。
  但是以上方法应为万不得已时用,如果可以,躲开最好。
  专家分析:
  此类为反社会人格——这类男人在暴力的环境下成长对世界所有事物都充满仇恨,这类人格不会爱别人,更无法获得别人的爱,因此常会采取犯罪手段以满足自己的性需要同时达到报复社会的心理需要。
  色狼出没地点五:
  业务方地点
  口述:销售业务员王艳
  销售这行是不好做的,特别是对于女性。我的一个客户,他喝了点酒就打我电话说有事跟我说,见面了之后他也没说什么,就说自己累了想去休息。当时还有一个司机,一起共有三个人。我跟司机把他送到房间之后,他不让我走。后来我跟他表明了自己的立场,并劝解他作为一个有脸面的人不要因此而丢失了人格。
  宝贝支招:
  要对陌生的异性心存戒备,当发现他有这想法但还没有行动的时候,可转移话题,如故意聊起自己的男朋友有多强悍,或借故打电话离开。
  专家分析:
  典型情欲投射型人格——认为自身的价值主要是获得对方的情欲,这类人会以为别人喜欢自己主要是对自己有性需要,遇到典型的情欲投射型人格,女人哪怕告诉对方和他就是工作关系,这类人心底里都会以为别人讲的是谎言。因此这类人会根据自己的感觉,经常对普通关系女性采取一些带性意味的动作,以获取对方的好感。
  律师建言:
  面对色狼,
  要勇敢说“不”
  对上述出现的各类情况,湖南溥天律师所律师唐波从专业角度给出了以下解释:《妇女权益保障法》中,规定了“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
  如:公交车故意碰撞方式,办公室等公共场所用暗示性语言此类性骚扰形式隐蔽,受害者通常较难举证,受害妇女可以对性骚扰的语言、文字、图像、电子信息、肢体行为等方式,采取人证、物证、录音资料、视频资料等方式收集证据,以便维权。
  如:存在在饮料中下谜药等此类似情节,就涉嫌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
  妇女自身也应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对于性骚扰的惩治可以运用相关的法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面对性骚扰,妇女应该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人身权利。
 
  应被采访对象要求,本版口述者均为化名
  宝贝支招一:傅丽叶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