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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4大注意问题
发布日期:2011-08-12    作者:张仁藏律师
1、查清目标房屋的权利状况。首先,选定目标房屋之后,必须查清该房屋是否为商品房?如果是公有房,出卖人是否取得原分配单位出具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如果是经济适用房,是否已经到了出售期。其次,出卖人是否为业主?是否为共同所有,是否已经取得其他业主的书面同意?再次,该房屋是否已经出租?租期何时届满?承租人是否已经书面放弃优先权?该房屋是否已经抵押?抵押房屋必须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并办理解押后才能过户。最后,该房屋是否被法院等机关查封?否则必须要求出卖人通过合法途径予以解封。
2、缴纳定金。在签署定金合同时,一是定金的字,一定不能写成字。二是定金的数额,如果买方确实看中了目标房屋,为防止一房再卖,应该考虑多交一些定金,这样卖方必须考虑违约所付出的成本。
3,认真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尽量选择当地公布的房屋买卖合同范本。注意审核卖方身份,查看身份证原件,卖方签字的复印件留底,特别留意共有人中是否有未满16周岁且没有身份证的,否则必须查清该共有人的出生证原件。不能留有空白条款或选项;签约后必须保留合同原件。
4,在尽早的期限内办理过户,防止不良卖方采取涉讼等手段查封目标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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