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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税方法及法律风险之一-------先签合同,后办手续法律风险大
发布日期:2011-08-12    作者:张仁藏律师
 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悄然出现了一种新的交易模式:买卖双方先行签订买卖合同;签订合同后,买方支付房款.卖方交付房屋;等到房屋购入满2年后再行办理产权登记、缴纳税费的手续。这样从表面上看,既满足了买卖双方及时交易的需求,又达到了规避高额营业税的目的,其实背后是存在法律风险的。
北京房产纠纷专家张仁藏律师点评:
签订合同与产权过户之间的时间拖得越长.交易一方违约的风险就越大。1、在这期间,一旦国家出台新的政策,贷款政策发生变化,就可能影响买房者的购房计划和购房成本;2、倘若买卖双方中的任何一人一旦出现重病、死亡、出国等事由,就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合同就无法履行; 3、一旦在房屋内发生因为装饰装演、租赁、违法犯罪、人身伤亡、相邻关系等不确定因素产生的纠纷,买卖双方很难确定彼此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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