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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发现有人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犯罪应该怎样做?
发布日期:2011-08-10    文章来源:互联网
  保护未成年人不受违法犯罪分子的侵害,防止未成年人在教唆、胁迫、引诱下违法犯罪,不仅是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责任,也是学校的责任。未成年人在教唆、胁迫、引诱下实施违法犯罪,往往处在被动地位,需要各方面帮助摆脱违法犯罪分子的控制。学校发现有人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以消除违法犯罪因素,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使违法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制裁。

  为了预防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学校应当加强预防犯罪教育,培养学生自我保护的能力,同时也应当关心学生的思想情绪、课余生活以及家庭和社会生活环境,努力减少未成年人因受到教唆、胁迫、引诱而违法犯罪的条件和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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