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中止的客观条件
发布日期:2011-08-10 文章来源:互联网
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的意图之外,客观上必须有中止行为。包括:积极的中止、消极的中止。
中止必须具有彻底性。即犯罪人在犯罪过程中彻底打消了把犯罪继续进行下去的念头。
1、彻底放弃犯罪(意图),只要求彻底放弃行为人实施的某个或某次具体犯罪(意图),而不是抽象地放弃一切犯罪的意图永不犯罪。
2、注意犯罪暂时撤退与犯罪中止的区别。暂时撤退后被抓获,由于行为人并没有放弃犯罪意图,不成立犯罪中止。
3、在实行行为终了、不采取有效措施就会发生犯罪结果的情况下,中止行为表现为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行为人必须作出了真挚的努力,其行为对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否则不成立犯罪中止(例如:行为人在其放火行为还没有既遂的情况下,喊了一声"救火啊",然后便逃走了,即使他人将火扑灭,也不能认为行为人成立犯罪中止。)包括:
a.行为人单个人的行为防止了危害结果的发生。
b.行为人单个人的行为与他人的行为协力地阻止了危害结果的发生。
c.行为人放弃犯罪,即使是结果偶然没有发生,或者结果不发生与行为人的中止行为不存在因果关系时,也成立犯罪中止。例如,甲投放了致死量50%的毒药给乙,即使甲不将乙送至医院,乙也不会死,但甲仍然成立犯罪中止。(即:不要求中止行为与危害结果不发生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4、自动中止可重复侵害的行为的,成立犯罪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