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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发展过程和趋势
发布日期:2011-08-05    文章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
【出处】江西警察学院学报2011第1期总第145期
【摘要】重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发展经历了改革开放以后的草创时期、重庆直辖以后的发展时期和2002年以后的成熟时期三个时期。根据我国和世界其他国家有组织犯罪的发展规律,重庆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发展趋势是从讲义气到谋求经济目的再到社会控制的增强和扩大;从冷武器到热武器到更先进的武器;从拉拢官员下水到黑社会头目亲自谋求政治身份,再到黑社会头目影响政策、法律的出台和人事任免;其组织形式从非法到合法,合法活动与违法犯罪活动交织在一起;暴力手段越来越隐蔽;资本、暴力与权力交织在一起,凝成利益结合体;与国内其他地区黑社会(性质)组织、世界其他国家黑社会组织相结合。
【关键词】重庆黑社会性质组织;草创时期;发展时期;成熟时期;发展趋势
【写作年份】2011年


【正文】

  一、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历史概况

  对重庆黑社会性质组织形成过程的研究,不能离开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整体的背景和形势。在旧中国,黑社会性质组织主要是由清朝的天地会、青帮和红帮演变而来。这些黑社会性质组织与当时的反动政权、资本联合起来,构成错综复杂的利益结合体。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对黑社会性质组织采取了坚决的打击和镇压政策,并结合清匪反霸、镇压反革命和肃毒禁娼等运动,对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了毁灭性的打击。1953年到1978年间,黑社会犯罪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已经在中国大陆绝迹。上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末,犯罪数量增加,犯罪团伙数量也随之增加,一些犯罪团伙已经发展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从1991年到2000年,黑社会性质组织日趋成熟,一些黑社会性质组织逐渐向黑社会组织发展。

  二、重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发展过程

  从上述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发展过程来看,重庆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并没有脱离这个发展过程,但是,它也有自己的特点。

  (一)从上世纪70年代末到1997年,草创时期

  这个时期从改革开放开始,到1997年重庆直辖结束,以封曼团伙为代表。改革开放以后,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和社会对个人控制的弱化,我国刑事犯罪的数量不断增加,犯罪团伙的数量也越来越多。刑事犯罪的数量与犯罪团伙的数量成正比关系,是水涨船高的关系。刑事犯罪从个人犯罪到松散的团伙犯罪,到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再到黑社会组织犯罪,是犯罪分子在犯罪过程中吸取经验教训、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的自然过程。我国从1983年到1987年共展开了三次“严打”战役:1.第一次战役从1983年8月到1984年7月,共摧毁犯罪团伙10万多个;2.第二次战役从1984年8月到1985年12月,共摧毁犯罪团伙31000个,查获犯罪团伙成员13万多名;3.第三次战役从1986年4月到10月。三大战役共摧毁犯罪团伙19.7万个,查获犯罪成员87.6万人,具体数据见图1。


  这个时期,从全国的整体形势来看,犯罪团伙的数量在急剧增加,当然个别年份有所减少。重庆的具体情况与全国的犯罪团伙的整体形势是相符合的。这个时期,重庆犯罪组织处于草创时期,没有明显的经济目的,就是讲义气,靠拳头打天下。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封曼虽然个头不大,但是以凶狠著称。1982年,封曼因为聚众斗殴被判刑两年。但其出狱后并未悔改,仍以暴力犯罪为生。1990年,又因介绍妇女卖淫被劳动教养三年。这种靠拳头打天下的思想,在封曼身上根深蒂固,即便后来他已成为公司总经理,仍然有所显现。20世纪80年代,重庆永川的黑帮头目之一曾令文也活跃在永川街头,以胆大心细,打架敢死闻名。这个时期,实施暴力的工具主要是冷武器,如棍棒刀具等。枪支、弹药、爆炸物等热武器使用较少。此时期因为没有明显的经济目的,暴力的组织程度较低,同时因没有经济能力,因而没有明显的寻找政治庇护的动力和能力。

  (二)从1997年到2002年,发展时期

  以“二王”(王渝男、王平)团伙为代表,还包括重庆永川三大黑帮(曾令文、杨天明和陈维强)。这个时期以1997年为起点,是因为这一年重庆成为直辖市,带来了资源的大流动,资本的原始积累过程开始拉开帷幕。重庆黑社会性质组织发展时期以2002年为终点,是因为2002年底,封曼黑社会性质组织受到打击,封曼被定罪处刑。2002年12月,王渝男和重庆永川三大黑帮被法院定罪判刑。这些黑社会性质组织受到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被定罪判刑,宣告其发展时期的结束。这个时期,重庆黑社会性质组织积累资本的形式比较简单,就是通过开设赌场和聚众赌博,从中抽成和放高利贷以积累资本。20世纪90年代末,王渝男就在重庆璧山县白云湖开设了一个有数十人参与、赌资达400多万元的“百家乐”大赌场。1998年,曾令文先后在重庆永川茶山竹海及城乡结合地开设赌场,以骰子、金花等形式聚众赌博,从中抽成,还形成放高利贷等一条龙服务。仅1999年2月到12月,就从这一山庄赌场获利数百万元。[2]这个时期,黑社会性质组织开始把触角伸向影响国计民生的经济领域,但是还没有形成对这些行业或者领域的控制。在这个竞争激烈的时期,那些后来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头目开始主动或者被动地卷入利用暴力或者保护伞等非法手段来积累资本和排除竞争者的斗争中来。1997年12月,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发布后,王天伦投资千万元成立重庆市永红食品有限公司,开始规模化从事生猪的屠宰和流通。1998年,封曼通过行贿拉拢重庆原巴南区人大代表、巴南区经济管理开发委员会主任肖某,虚开土地出让金500万元的收据,骗取了验资和工商注册,成立了重庆市聚汇房地产开发公司等4家公司。2001年,陈明亮、马当、雷德明等人在大世界酒店开设了云梦阁夜总会。这个时期,暴力仍然是赤裸裸的。这不仅表现在用暴力追索赌债,还表现在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头目亲自参与暴力过程或者亲自指挥暴力活动。如1996年12月,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王平参与重庆朝千隧道枪战,虽然警察布控严密,但仍然得以脱逃。曾令文用黑钱开设了一家“永川新世纪装饰公司”,凡是他看上的大的装饰工程,就让手下帮他搞到手。如果客户不同意,就采取暴力手段,直到同意为止。1998年,封曼只因在洗脚城对服务员不满,就亲自带领手下进行乱打乱砸。这个时期还有一个特点,就是黑社会性质组织为了保护自身的经济利益和安全,开始寻求政治庇护,但方式比较单一,就是行贿,用金钱收买党政干部和司法人员。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头目还没有直接追求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光环。比如,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王渝男案件牵出的保护伞就有原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总队长李虹、市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兼研究室主任龙蜀渝、市公安局水警总队政经保科科长汪德泉及原市公共安全专家局治安总队秘书科副科长李德华等人。封曼案牵涉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6人,其中包括处级以上干部25人,其用于拉拢、腐蚀党政干部的费用达数百万元。封曼虽然曾经媒体评为“百名民营企业家”,但其仍只是在追求社会身份的认可,还没有追求政治身份的认可。

  (三)2002年至今,成熟时期

  最主要的特征是经济“漂白”和政治“染红”。这个时期以黎强、陈明亮、王天伦等团伙为代表。这是一个混乱的时期,黑白红互相纠结,凝结成一个利益共同体。黑色的暴力为赚取白色的资本充当后盾;白色的资本为黑色的暴力提供生活来源,同时也为红色的权力提供寻租的机会;红色的权力则保护黑色的暴力和白色的资本。

  1.黑社会性质组织对特定社会行业或者特定地域形成非法控制。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头目所开设的公司,通过政治保护和暴力,开始在特定地域或者特定行业形成垄断地位,其他竞争者被排除了竞争的机会。陈明亮通过开设夜总会(组织卖淫、容留他人吸毒等活动)、洗码公司(组织企业老总到澳门赌博,获取洗码费,然后采取暴力手段索取赌债)和放高利贷敛财数亿人民币。陈明亮团伙采取放高利贷形式,逼得多家企业破产。重庆一客运企业老板被陈明亮团伙“邀请”到澳门赌博,先后欠下600万元赌债。在陈明亮等人的威胁下,该老板被迫卖车,并交出成渝线9辆客车的经营权。在公共运输领域,以黎强为董事长的重庆渝强实业集团公司通过暴力,抢占其他竞争者的经营权,拿到了100多条公交线路经营权,垄断了公交民营线路,可以影响公交命脉。在高利贷行业,重庆市警方披露的数据是,重庆高利贷逾300亿元,规模已占到重庆全年财政收入的1/3强。[3]在猪肉行业,今普食品有限公司借助王天伦的暴力,进入重庆各大中小学食堂,在重庆猪肉市场上占据41%的市场份额。另外,还有建筑界的贺伦江、组建财务公司的龚刚模、涉嫌操控土地拍卖的陈坤志等商界人士。

  2.黑社会性质头目除了寻求政治保护伞以外,开始寻求政治身份的认可和保护。通过行贿拉党政干部或者司法人员下水来保护自己的经济利益,这种方式是“求人”。采用“求人”这种方式就要看别人的脸色行事,而且有一定的风险。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头目开始认识到这一点,求人不如求己,从而开始谋求政治身份的认同和保护。重庆渝强实业集团公司的董事长黎强,事发前是重庆市人大代表、巴南区总商会会长。重庆江州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明亮,事发前是重庆市渝中区人大代表和重庆市古玩商会会长。今普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天伦,事发前是大渡口区政协委员。重庆市华厦建筑公司总经理贺伦江,事发前是渝北区政协委员。

  3.暴力开始弱化,暴力手段不再是冲锋陷阵,而是甘当后盾。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不再亲自参与暴力活动,甚至不会亲自指挥暴力活动。如果说封曼和“二王”还亲自参与打打杀杀,或者直接指挥暴力活动,还处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草创阶段的话,那么,这个时期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头目在逐渐远离暴力,虽然其仍使用暴力作为经济利益的后盾。这些头目不再参与打打杀杀,而是做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和慈善活动,履行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职责。他们也不再亲自指挥暴力活动,而是由专门安排的骨干成员负责指挥。在“11·3”重庆出租车罢运事件中,黎强专门召开了出租车车主和司机会议,为出租车罢运提供串联机会和场所。黎强不再亲自指挥这次罢运活动,而是由出租车分公司经理刘朝富等组织人员,以砸车的方式阻止车主上街营运。

  4.利用公司制度和形式来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以牟取经济利益。这个时期,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与违法犯罪活动交织在一起,黑社会组织的组织管理形式与公司的组织管理形式交织在一起。两者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经济利益。公司形式和制度既是黑社会性质组织谋求经济利益的合法的工具,又是它们掩盖自己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幌子。黎强成立了重庆渝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重庆渝强实业(集团)强劲运输有限公司,陈坤志为法人代表的是万贯财物咨询有限公司,王天伦设立了今普食品有限公司,陈明亮开设了云梦阁夜总会等。2002年,岳村成立了重庆市邦德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号称我国第一家私人侦探公司。他利用这个公司,通过监听、跟踪等手段对企业老板和党政官员进行敲诈勒索。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成员同时也是公司的员工,平时也进行公司的生产、服务活动,服从公司的管理章程。但是,在需要的时候,就组织起来实施暴力活动。这与专门为了犯罪组织起来的犯罪集团不同,比犯罪集团也更为复杂。黑社会性质组织有了合法的公司外壳以后,分工也更加明确,有人负责实施暴力活动,有人负责获取政府官员信息和拉拢官员,有的负责洗钱,并建立起财产分配和保障制度。

  三、重庆黑社会性质组织发展趋势

  从全国和整个世界的黑社会组织来看,重庆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并没有达到非常成熟的阶段。现在已经发现并被摧毁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已经瓦解,但是尚未发现的或者被摧毁后又重整旗鼓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会吸收这次组织瓦解的经验教训,并借鉴国内其他地区或者其他国家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经验,来继续发展。前面分析了重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发展过程,它有规律在其中。而且,借鉴国内其他地区和世界其他国家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发展规律,可以预测重庆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后的发展趋势。

  (一)从讲义气到谋求经济目的,再到社会控制的增强和扩大

  在改革开放初期,重庆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只是处于初级阶段,以松散的犯罪团伙的形式出现。它没有明显的经济目的,只是讲义气,相信靠拳头打天下,这是重庆的码头文化和袍哥传统在重庆人身上的印迹。这种江湖气息在文强身上,还有在很多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身上都有体现。重庆直辖以前,有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开始触及经济领域,比如黎强在1992年就成立了渝强实业,主营道路客运兼营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驾驶员培训、汽车租赁、汽车维修,注册资本3000万。但是,那时候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主要是靠开设赌场和放高利贷来积累资本。大部分黑社会性质组织控制的产业,在重庆直辖以后,开始通过拉拢党政干部和司法人员和其他违法犯罪手段,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排挤竞争者。2002年以后,这些黑社会性质组织控制的公司逐渐形成了对特定地域或者特定行业的控制力量。开始仅仅是开设赌场和放高利贷,后来逐渐扩展到公共交通、房地产、猪肉食品、娱乐业、建筑、土地、物流等行业。顺着这个自然的过程发展下去,这些公司对社会的控制,无论从地域上,还是在行业上,都不会停止下来。这些公司对社会的控制会不断地增强和扩大,并影响该地域的经济政策和人民生活。

  (二)从冷武器到热武器到更先进的武器

  改革开放初期,由于我国大陆地区与港澳台地区和外国的联系较少,再加上我国严格的枪支管制措施,所以,黑社会性质组织所具备的武器主要是棍棒和管制刀具等冷武器。后来,枪支、弹药、爆炸物等热武器才逐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所配备。这次重庆打黑行动中,出现了很多先进武器。比如,岳村团伙专门用于窃听、监听、跟踪定位的22件仪器,包括探测摄像头的电子狗,监听窃听的蓝牙接收器,跟踪定位车载无线接收线,GPS卫星接收器,对讲车载无线电话等。在武器上,岳村团伙创新性地使用了弓弩和电子消防枪。弓弩与枪支相比,杀伤力不相上下,但是声音比枪支声音小。龚刚模自己拥有一把六连发转轮猎枪。打黑风暴中多种枪支弹药被查获,重庆黑社会性质组织竟配置有手榴弹、手雷、冲锋枪以及勃朗宁等世界名枪。2010年6月,警方查获了某涉黑犯罪嫌疑人私藏的一大批枪支弹药,其中有56式冲锋枪、德国PP手枪、捷克CZ手枪等世界名枪。

  (三)从拉拢官员下水到黑社会头目亲自谋求政治身份,再到黑社会头目影响政策、法律的出台和人事任免

  社会性质组织的初级阶段,黑社会性质组织因为没有什么经济利益,也没有经济能力,所以它们与政府官员没有过多的联系。当黑社会性质组织开始通过开设赌场和放高利贷积累资本,这个时候黑社会性质组织有了自己的经济利益,并且有了经济能力,它们开始用行贿的方法拉拢官员下水,通过党政干部和司法人员来保护组织的安全。当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触角伸向国计民生的行业和领域时,其对社会领域和行业的控制能力越来越强,通过政治来保护自己的手段也开始越来越多。这个时期,黑社会性质组织除了以前利用的通过行贿拉拢官员以外,还由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头目亲自谋求政治身份的认同和保护,并且谋求社会身份的认同。当更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头目进入立法机构和政治协商机构,法律和政策的制定和通过、人事的任免、重大事项的决议等就可能会偏离公共利益,而偏向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利益。这次被查获的重庆黑社会性质组织就存在这个苗头。在渝强实业公司与玉祥公司的营运权转让纠纷中,黎强就是利用自己市人大代表身份干涉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并邀约多位市人大代表到人大信访办反映法院“审判不公”。重庆市渝北区政协委员贺伦江,也是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如果非法利益不能得到满足,他就会在重要场所和重要会议对有关部门发难。

  (四)黑社会性质组织形式从非法形式到合法形式,合法活动与违法犯罪活动交织在一起

  我国《刑法》第26条的规定,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犯罪集团的存在形式日趋合法化,它披上了公司的外衣。前面提到,这次查获的重庆黑社会性质组织都有自己的公司作为依托,公司既有正常的生产服务活动,也有各种各样的违法犯罪活动。这两种活动形成互相依赖互相促进的关系,正常的生产服务活动赚取利润,以维持犯罪活动所需要的资金;犯罪活动为生产服务活动提供市场和资源,排除竞争者。

  (五)暴力手段越来越隐蔽

  在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草创时期,暴力是赤裸裸的,靠拳头打天下。即使在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发展时期,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头目亲自参与或亲自指挥暴力活动也很常见。到了成熟时期,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头目不再参与或亲自指挥暴力活动,而是退居幕后,安排其骨干成员来指挥。如果黑社会性质组织在政治领域有自己的代理人,在经济领域能够取得垄断地位,那么很显然,利用政治手段和经济手段能够达到自己经济目的的时候,暴力手段的使用就会减少,仅仅作为后盾来使用。这次重庆打黑活动中,谢才萍被判处的五项罪名中,只有一项罪名非法拘禁罪涉及暴力,显然与文强强有力的支持有关系。如果政治和经济手段能够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显然暴力手段的使用就会减少。相对于政治手段(或者通过行贿党政官员或者司法官员,或者通过行使自己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的合法权力)、经济手段(对特定地域或者特定行业的控制、垄断)而言,暴力手段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负面影响更大,也更容易被查处,成本较高。

  (六)资本、暴力与权力交织在一起,凝成利益结合体

  在重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初级阶段,暴力是赤裸裸的,没有积累资本的动力,也没有寻求权力保护的动力和能力。在发展时期,有些黑社会性质组织开始通过开设赌场和放高利贷积累资本,此时期开始需要有政治的保护,也有经济能力来寻租权力。因而资本积累的阶段也充满着暴力。在重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成熟时期,黑社会性质组织对特定地域或者特定行业形成控制的时候,对政治保护的需要就更大,并且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头目除了继续拉拢更高层级的官员下水以外,还亲自寻求政治身份的认同,并通过这种政治身份来保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和个人安全。政治权力的腐败为资本寻租提供了机会。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长远和稳定的发展不可能脱离政治的保护。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后除了在党政和司法部门采用惯用的行贿手段以外,还会继续亲自谋求政治身份以参与法律、政策的制定和人事的任免,并且会在相关部门培植自己利益的代理人。

  (七)重庆黑社会性质组织与国内其他地区黑社会(性质)组织、世界其他国家黑社会组织的结合

  在这次重庆打黑活动中,没有直接看到重庆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与国内其他地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其他国家的黑社会组织之间的结合,但仍可间接地看到它们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比如,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陈明亮控制澳门赌场,即由浙江宁波潘哥支路子,与成都方面的人共同出资1200万元。当然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其牵涉到浙江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成都黑社会性质组织。笔者在重庆高院旁听杨天庆案件审理时,杨天庆爆出与成都方面和东北方面的联系,当然也没有证据证明。而那些世界著名枪支的来源和毒品的来源,应该昭示其可能间接地与国外其他黑社会(性质)组织有联系。改革开放后,港澳台和其他国家的黑社会组织就开始向我国渗透,虽然此次重庆打黑没有发现重庆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与港澳台和国外的黑社会组织的直接联系,但却隐隐约约地显示其间有些联系。经济利益的需要,蕴藏着其联系和合作的动力。

【作者简介】
陈银珠,单位为重庆大学。


【参考文献】
[1]何秉松.中国大陆黑社会(性质)犯罪的演变过程、规律及其发展趋势[J].政法论坛,2001,(1):63-66。
[2]重庆日报.重庆直辖后打黑除恶典型案例回放[N].重庆日报,2009-10-30。
[3]重庆“打黑”挖出黑色产业链[N].经济参考报,2009-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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